2月18日,国家数据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最新情况。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在会上表示,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陈荣辉介绍全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总体情况
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荣辉: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不出正月都是年”,首先给大家拜个晚年,祝大家农历蛇年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大家都知道,今年全国数据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大力推进数据要素的市场化价值化,让数据的价值体现在企业降本增效里,体现在培育新质生产力中,体现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推动数据价值化,公共数据要先行一步,真正把公共数据资源供出来、用起来。
去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开印发,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全国数据系统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把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摆在最突出的位置,在配套制度建设、政务数据共享、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创新实践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有些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进展。下面,我简要介绍相关情况,与大家作交流。
《意见》是顶层设计,确定了总体原则、方向性举措,同时还要有一系列配套政策来支撑保障。从国家层面来看,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公开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构建起以《意见》为核心的“1+3”政策体系,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增值化利用的政策依据、实施路径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明晰。与面向政府内部的数据共享、面向社会的数据开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一起,构成了完备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环境。一些中央部委正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制度。从各地情况来看,大家也在加紧建章立制工作,其中,甘肃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北京公共数据开资源发利用实施意见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天津、山东、福建、安徽、重庆、甘肃、内蒙等地登记或授权运营实施细则即将推出,从而可以更好地规范辖区内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去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七批《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第五批《垂直管理业务系统对接责任清单》,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系统有效对接,更好服务数字政府建设,特别是“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支撑。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推动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工作指引》,明确了基层报表整合、数据共享的工作要求和操作路径。我们将按照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部署,在国务院办公厅统筹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试点,通过机制性安排,精简合并报表,严控新增报表,围绕“一数一源一标准”,明确数据治理和共享责任,推动“一次填报,多方共用”,推动数据由“向基层要”变为“从系统取”,切实减轻基层干部重复报数负担。同时推动数据回流,支持基层干部利用数据更好为企业和百姓服务,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授权运营是一种新的数据供给方式,目的是通过引入专业化力量,对公共数据进行治理、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更好满足社会用数需求、更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很多部委都正在按政策文件要求,梳理拟授权运营的数据资源,编制数据授权运营方案,积极推进数据资源和产品登记工作。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这个平台不仅是公共数据资源的管理系统,也是信息披露和资源发现的窗口,全社会都可以来这里找数据、找产品。数据价值化,要在场景应用中得以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对发挥数据要素作用都高度重视,比如,今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千行百业”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培育更多数字应用场景。重庆市提出要扩大数据流通和价值示范,培育实数融合新业态。江西省提出要充分激发数据要素价值。国家数据局积极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重点打造一批示范性数据应用场景,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去年10月底,我们发布了首批“国家数据局重点联系示范场景”清单,今天发布第二批次清单,共包括《气象数据助力新能源产业提质增效》等20个应用场景,详情请见大屏幕。这些场景充分展现了数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广泛应用、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年度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落地见效,进一步增强数据资源价值释放的驱动力,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引领撬动各方数据的融合应用,打造数据利用的多应用场景和模式,更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我先介绍这些。下面我和我的同事一起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谢谢!新华社记者:荣辉局长在讲话中提出,国家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请问,是全国所有的公共数据资源都来国家平台登记吗?登记平台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中发挥什么作用?谢谢。
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荣辉:
谢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内容,第一个是登记工作架构是什么样子的,第二个是登记平台的作用是什么。
首先,登记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要构建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登记机构执行全国统一的登记管理要求,按照行政层级和属地原则,提供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登记服务。直接持有或管理公共数据资源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对纳入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登记。对未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数据资源,以及利用被授权数据资源加工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我们都是鼓励进行登记。
在登记平台建设方面,全国登记平台体系建设按照“一个标准,两级平台”的思路开展。国家数据局制订统一的登记技术和业务标准,负责建设国家登记平台,确保与各省级平台对接,实现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和统一赋码。
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牵头建设省级登记平台。目前,国家平台已经开发完成,正在进行部署和测试,3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浙江等省级平台也开发完成,将与国家平台同步上线,其他省级平台将根据建设情况陆续上线。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年内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有序的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
在登记机构设立方面,国家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办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业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省级和地级市登记机构建设,由省级数据管理部门统筹。
回到您的问题上来,登记主体也要按照属地原则,到相应登记平台进行资源登记,并不是所有登记都来国家平台进行。但需要说明的是,不少地方登记平台还正在建设,暂时无法提供属地登记服务,这些省份可以先行使用国家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平台上线运行后,将发挥两个方面的作用:
一个是服务性功能,供数单位可以通过登记平台发布数据资源和产品信息,用数单位可以来这里查找数据资源,未来还可以发布数据需求,从而更好地实现供需对接,为降低全社会用数成本、促进数据资源价值释放创造条件。
一个是管理功能,通过登记工作,掌握全国公共数据资源底帐,加强授权运营信息披露,促进授权运营规范化、透明化。谢谢!
来源:国家数据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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