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交易的案件,一起来关注。本院认为,被告人段某、陈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特别严重。
案件还要从2024年4月初说起,被告人段某(安徽人)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板,为扩展业务单量、促成与网点商家张某(另案处理)的寄递合作业务,两人达成了个人信息交易协议,约定段某将商家寄件时显示的买家个人信息提供给张某,张某则按每条0.3至0.6元的标准向段某支付费用。
客户为了更好二次推广销售,需要我们把公民(顾客)收件人的信息导出来给他,以便他二次销售,能省去一部分广告费用和推广费用。
此外,为了获得更多公民个人信息,段某利用自己的私人关系,找到了某快递公司负责人陈某,陈某又安排公司其他几名被告人郑某、陈某某、潘某某、蒋某某分工配合,系统归纳公民个人信息,并汇总信息数量、价格等内容。我们负责解决揽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技术问题,段某给我们的价格是3毛钱一条,至于他那边怎么分我们不清楚。
去年4月30日,有市民报警,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东窗事发。经调查,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被告人段某、陈某、郑某等人共计导出公民个人信息129000多条,售出后非法获利44000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段某、陈某、郑某等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违反国家关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或行业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也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根据法律规定,在提供服务或者履行职务过程中,将获取的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达到25000条的,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案所有涉及的被告人,都已经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达了深深的悔意。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本案的6名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等不同的刑事处罚。
推荐站内搜索:最好用的开发软件、免费开源系统、渗透测试工具云盘下载、最新渗透测试资料、最新黑客工具下载……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