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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下午,第八届“中国网络法治三十人论坛”分论坛五“青年论坛”在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举行,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卫东担任主持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延军担任与谈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雪、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金俊州、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杨旭、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余丽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曹立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褚婧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宋家乐进行专题报告,李卫东教授、程延军教授就青年学者们的报告发表意见,与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充分的讨论。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雪的报告题目是《个人信息风险性损害之证成》,她以个人信息泄露所引发的双重风险性损害为研究对象,对个人信息双重风险性损害的理论支撑与赔偿机制进行了新的探索,认为信息主体基于知情权对个人信息财产价值的控制成为个人信息客观风险性损害的理论基础,而精神损害的独立性与“严重”标准的淡化均使得个人信息主观风险性损害的认定可从宽解释。面对信息主体索赔,提出了从法院评估、立法考量、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构建等三方面解决信息主体索赔难题。
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金俊州的报告题目是《数据要素安全合规市场流通——中国(温州)数安港模式》,他提出目前数据流通存在的三个行业痛点,认为要采用“中立国”模式实现数据的价值流转,以“三隔离、三审核”保障“封场景”安全,在中立国、领事馆、数安云中实现多技术、多产品形态服务多行业场景落地,最后构建可信、可控、跨主体、多形态的整体框架与“数安港”数据安全与合规体系。
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杨旭同学报告的题目是《基于算法信任的智慧型治理》,她认为算法并非完全是一种价值中立的活动,其隐含了价值判断,因此法律不仅要对算法产生的后果进行应对,也要对算法本身进行规制。有鉴于此,基于算法规制的可能性、重要性、特殊复杂性提出以算法场景化规制为前提,从算法信任的两个维度——本体维度和关系维度结构算法信任含义,从可信算法、可信治理、包容审慎三方面缓解算法焦虑,构建算法信任机制。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余丽缘同学报告的题目是《人工智能国际法规则的塑造:基于风险分级治理的分析》,她以人工智能风险分级治理为切入点,梳理出国际法规则的生成呈现出由软法到硬法、由区域到国际、由域内到域外的多层次演进脉络。风险分级设计的国别差异凸显了潜在法律冲突和国际协调难度,在各国争夺人工智能国际规则制定权的当下,中国应抓住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战略机遇期,深化以风险分级治理为基础的国内立法、完善可用于人工智能的国际法工具箱。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曹立军同学报告的题目是《系统性自由:自动化行政处罚中相对人正义原则的理论诠释与因应路径》,他提出相对人正义原则是从行政相对人角度对自动化行政处罚中的正义原则进行重塑,是数智化社会背景下调和自动化行政处罚关系中各方利益冲突的重要原则。在现实基础上,数智化社会带来新型社会结构和法律图景的变革为相对人正义原则的提出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在理论内涵上,相对人正义原则主要围绕实质正义与选择自由而展开。在实现路径上,相对人正义原则通过对相对人系统性自由的维护汇聚和平衡自动化行政处罚关系中的各方利益,通过行政机关对数字正义的忠实遵循优化相对人的权利保障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褚婧一同学发言的主题是《人脸照片应归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吗》,她以人脸照片信息属性为切入点,提出在数字人脸时代,以人脸照片为代表的面部图像的信息属性亟待厘定,而其争议焦点在于人脸照片与生物识别信息的关系。她认为生物识别信息的概念由范围、技术与功能三要素构成。对于生物识别信息的范围,她提出在当下,已进入或即将进入识别、验证技术展开生物比对活动的人脸照片,应归属于生物识别信息;在将来,已进入或即将进入探测、分类技术的人脸照片,也应归属于广义的生物识别信息。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宋家乐同学的报告题目是《论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以域外经验为视角》,他认为,随着数字时代的迅猛发展,数字弱势群体的概念应运而生,其权利保障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以及相关政策的运行不畅,如何保护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成为数字时代社会治理中的关键议题。他从数字弱势群体的概念界定与权利内容进行分析,探讨了数字弱势群体的成因和权利保障的现实困境,借鉴欧盟、美国、新加坡等域外国家经验,针对性地从立法、政策制定两方面入手,提出了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障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加强无障碍立法,同时要制定数字发展综合战略,积极为数字弱势群体提供数字资源和技能培训,使数字弱势群体能够共享数字资源、数字红利。
最后与谈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延军就各位青年学者的报告分别发表意见。程教授认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王雪报告中所提出的法院的评估量化方面、过错认定问题及构建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应对群体性纠纷等很有价值,能为大家提供参考,除此之外就个人信息风险损害的精准量化与王雪博士展开交流。对金俊州总监的实务经验交流表示赞扬和认同,认为其充分介绍了数据流通的浙江模式,为理论研究提供一定的现实基础,数安港的审核和模式构建为其他省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先锋案例。杨旭博士基于算法信任的三级治理思路,为我们打开了对算法是否能够实现价值中立的思考大门,赞同杨旭博士的观点,算法价值中立并非完全的中立性,隐含人们的价值判断,就算法歧视等负面影响下算法信任体系基于什么基础来建立的问题展开商榷。程教授认为余丽媛博士的研究主题是具有研究价值的,认为能够一定程度上促使国际人工智能规则的制定话语权归属中国提供理论借鉴。他认为曹立军博士这篇报告很有理论研究深度,就人工智能与行政权的过度结合是否会对公众生活有较大的负面影响的问题与曹立军博士深入探讨。程延军教授就褚婧一博士发表的以人脸照片是否应该归属于生物识别信息为主题的报告展开交流。就宋佳乐同学的报告,程延军教授表示自己如今也逐渐陷入数字弱势的困境中,对很多数字化工具并不熟悉,宋同学提出的保障银龄群体措施很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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