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极大拓展了海量数据的巨大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为数字经济、社会转型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为促进法治化和信息化的双向赋能,清华大学在2018年4月批准设立了计算法学方向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项目,这标志着计算法学学科建设正式启动,学校又在2018年12月批准依托法学院联合多院系设立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为计算法学的跨学科建设、国际学术交流、探讨计算法学前沿问题提供了平台。
12月3日-4日,第五届计算法学国际会议在线上圆满召开。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特色活动之一,本次论坛聚焦数字化转型中的法治。开幕式暨“数字化转型中的法治”主论坛于12月3日下午举行,以“数据确权与数据流通利用”、“医疗健康数据治理”、“智能网联汽车治理”为主题的三个分论坛于12月3日晚间举行,汇聚计算法学各青年学者成果的青年论坛于12月4日上午举行,中外专家和学者在本次论坛中充分贡献了学术智慧,彼此间增进了学术交流,共同为计算法学学术共同体的营造添砖助力。
一、开幕式
12月4日下午,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主持本届论坛的开幕式暨“数字化转型中的法治”主论坛会场,由此拉开了本届论坛的帷幕。申卫星教授表示,本次论坛成功举办得益于最高人民法院、学校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各位同事的关心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清华大学副校长彭刚作开幕致辞。他指出,从2018年计算法学学科正式启动以来,过去的五年计算法学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立法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未来计算法学学科将继续成为清华大学交叉学科建设的重点方向。数字化转型是全球趋势,是人类正在经历的深刻的社会变革,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应当积极回应研究方法、研究对象和成果形式等方面的创新发展,计算法学作为一门结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有助于解决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下一步应探索以文科实验室为载体的文科新发展模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致辞表示,过去五年内世界格局深刻变化,数字化转型继续塑造了新的社会结构,也带来了新的治理问题。清华大学继续站在时代前沿,探索法治创新发展方向,清华大学申卫星教授、刘奕群教授都承担了人民法院相关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为司法领域科技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对会议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年的大会以数字化转型的法治为主题,聚焦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算法规则等法治前沿热点问题,论坛的举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正当其时。杨临萍副院长希望本次论坛能够围绕论坛主题,深入交流研讨,广泛凝聚共识,为数字化转型中的法治贡献智慧和力量。
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院的Philip N. Howard教授在致辞中表示了对申卫星教授邀请的感谢。他指出,一方面,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给法律体系带来机遇,能够降低成本,提升法律服务的效率。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数字技术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了重要的法律问题,这需要法学结合技术优势,让司法体系变得更加高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在致辞中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对第五届计算法学国际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他表示,当今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具有越来越高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以申卫星教授带领的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持之以恒地展开计算法学研究,有效推动了清华法学院的学科交叉研究,产出了一批对学界和业界非常有影响的成果,为法学研究开辟了新的天地,填补了当前的很多理论空白。发展数字经济是我国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探讨和数据紧密关联的计算法学,是法学紧跟回应时代脉搏与实践需求的体现,今后也是法学院重点发展的交叉学科。周光权院长从刑法角度对计算法学的发展问题发表了独特见解,亦对计算法学交叉学科的建设提出了期许。
二、主论坛
开幕式结束后进入本次大会的主论坛环节,本环节由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时建中校长和吉林大学的蔡立东校长担任主持人。
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左卫民作了题为“中国计算法学发展的若干思考”的主题演讲。他指出,计算法学最先起源于域外国家,在中国的发展方兴未艾,中国计算法学范围广泛、流派众多,包括基于数据统计的法律实证研究流派、基于算法和机器学习的法律人工智能流派和研究技术引发的法律制度变革的流派,这些流派之间存在差异和交叉融合。计算法学蕴含着学界对计算法学发展前景的肯定,他提倡以多方力量和多元方法共同促进计算法学的发展,并指出计算法学的未来研究方向在于结合我国法律数据的本土资源,并在更多问题、更广阔的领域内,探索更多可行的法律计算思路和机器学习方法,了解机器学习的积极效果和局限性,共同揭示法律实践规律与修正法学理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作了题为“黑箱计算/多方计算的个人信息保护新问题”的主题演讲。他指出,大数据交易当前面临现实困境,数据的利用应以计算服务为主要业态。数据产业化以大数据为要素,基于区块链的黑箱计算和多方计算是最大限度发挥数据作为经济要素价值、克服小而全局限性的有效路径。对于其中存在数据持有者和数据处理者是否构成委托,个人信息的查询、复制、更正和删除等问题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一来要坚持“两头强化”的基本思路,即保护个人和私密信息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并重,二来强化算法治理,推行算法备案制度,三来需强化个人信息存储、传输等环节的安全。最后他表示新的数字经济业态和市场将会改变个人信息的若干规则,亟需突破制约性瓶颈,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和快速发展。
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法学院的讲师VáclavJaneček作了题为“JudgmentsasBulkData”的主题演讲。Václav Janeček主要聚焦裁判数据可获取性的问题,他指出当今的法律思维模式需要从传统的法理学思维模式转变为大数据分析思维模式,裁判数据开放是重要一环,不仅让法官能够方便地获取数据,技术企业也可以进行数据挖掘以更好地服务法律行业,这些数据亦可以作为政策制定的支撑。虽然英国重视数据的发展,但公开数据的完整性有待提升,原因在于数据处理的流程没有标准化,法庭处理数据的流程各异,此外商业资本控制了数据的运作,商务的逐利视角和公众希望数据公开透明的观点相冲突,数据的使用也存在偏见和不公正的问题。因此,他认为裁判数据应确保可及性,并理清裁判文书的类型,可考虑采用许可制度进行监管。最后他提到裁判数据的确权问题,他认为裁判数据是一种公共资源,公众有权利去决定裁判文书的使用。
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院教授Philip N. Howard教授作了题为“SuccessoftheInternationalPanelontheInformationEnvironment”的主题演讲。他探讨的是如何建立一个健康的全球信息环境。诚然,数据对于公众正确理解人口危机、卫生危机和政治危机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算法偏见和数据控制会导致虚假信息的产生,从而误导公众。他提议应将现有的学术研究有机融合,通过数据科学解决公众问题,包括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式阐述数据背后的故事和研究问题的思维方式,运用大数据分析找到问题痛点,抑制错误信息的传播,提高公众对信息的感知和对关键问题的理解。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方面,要创造出一个更加可信的信息环境,将正确的信息以正确的格式放在正确的人的手里。在科学外交方面,要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监督,为改善立法和诉讼环境的优化、提升公众教育和认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正向力量。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作了题为“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规范算法向上向善”的主题演讲。她指出,算法具有技术中立的特性,但由于用户和平台信息不对等,会产生诸多技术违法和技术伦理问题。算法治理在国家层面引起高度关注,司法裁判应对算法治理作出回应,一是需要确立算法有必要被司法评价的原则,树立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助发展的裁判理念,坚持权利保障和创新发展并重的价值导向。二是要坚持贴近产业的裁判方法,聚焦涉算法纠纷中权利保障的重点,形成权责相对等的算法规则体系。三是应加强对算法规范的立法研究,规范平台算法的合规,鼓励平台算法自治,发挥行政监管部门的主导作用。最后张雯院长指出,互联网法院要推动司法和互联网深度融合,持续提升网络的审判能力,强化算法技术的规范治理,不断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清华大学科研院院长、互联网司法研究院院长、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刘奕群作了题为“面向司法场景的预训练语言模型构建”的主题演讲。他指出,司法信息检索的有实务需求和政策指引的双重重挑战。一来司法信息检索面临用户身份异质化、数据异构化的特点,二来案件之间的相似性也是亟待突破关键问题。随着检索技术从词汇匹配进阶到语义匹配,立案检索语义匹配的实现存在数据稀缺、标注专家少、标注成本高的困难。基于此,刘奕群教授提出采用预训练模型作为解决方案。面向司法场景的模型不仅要理解自然语言,还要会说法学法语和判断类案。他利用事实上相似与法律上的相似性的区分,结合特征工程和模式匹配等的方法,实现通用层面向法律层面的转化,模型由此具备了理解法律的能力。接着他通过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实例,对比模型之间的优劣。最后他表示,未来努力的方向是将立案检索模型拓展至法律文书生成和刑期预测领域,以更好地促进法治的数字化转型。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Allens Hub创新实验室Lyria Bennett Moses教授主要研究人工智能对于庭审如何发挥作用,作了题目为“AIdecisionmakingincourtsandtribunals”的主题演讲。她表示,全球利用人工智能实现庭审的方式和技术非常多元,在庭审中运用人工智能需要明确所要实现的司法价值,考察人工智能是否能提升总体效率,以及这种效果是否能实现司法价值体系。接着她列举了算法存在的歧视和偏见、不透明、数据滥用问题,并指出人工智能应具有透明度,各方了解其使用场景、运行机制,优势和局限,考量特定因素以实现司法公正。最后,人工智能应具有可靠性和可问责性,明确对人工智能的决策负责的主体,有利于功能的保证和监管措施的落实,从而实现数字化转型时代的司法正义。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院长洪学军作了题为“新时代新征程加快完善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体系的若干思考”的主题演讲。首先他分享了过去五年互联网司法实践探索成果,这些成果包括创设了科技与司法深度融合的互联网审判新模式,建立了符合互联网特点的现代化在线诉讼规则体系,逐步探索出引领网络治理法制化的裁判规则体系等。洪学军院长指出,当前互联网司法改革创新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互联网司法正由在线司法向数字司法迈进,互联网司法治理的专业化需求也逐渐显现,司法技术融合发展路径逐渐从赋能向治理深化,互联网司法裁判的复合性功能亟需进一步完善。最后他提出关于互联网司法转型升级的几点思考,包括持续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继续深化互联网裁判规则提炼和加快探索数字法学教育体系,以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主论坛八位嘉宾的主旨演讲聚焦本次会议主题——“数字化转型中的法治”,演讲内容体现了法律与科技的充分结合,体现了发言嘉宾深厚的学术积累和对前沿问题的敏感洞察,碰撞出了高质量的思想火花。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本届国际会议以线上的形式举办。虽然时空限制让我们无法相聚清华园,但是信息科技消除了大家彼此间的隔阂,听众们从线上论坛中感受到了法律与科技结合的魅力,了解新数字化转型时代下法律与科技最新的发展与研究成果。未来也希望有更多优秀的专家和学者参与到计算法学的研究中,为数字时代的法治现代化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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