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等七部门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详见:
(图源:慧政院)
《指南》要求,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
专家解读之一:
推动数据标准成体系建设,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指南》指出,建立国家数据标准体系,计划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为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在国家数字化转型的浪潮中,《指南》为数据领域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发展目标基石。它不仅是对当前数据治理现状的深刻洞察,更是对未来数据生态蓝图的精心绘制,旨在通过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高效利用,扎实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各参与方应以《指南》为引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标准发展规划,共同推动国家数据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指南》指出,要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面对数据洪流中纷繁复杂的挑战,《指南》瞄准核心板块,敏锐洞察、精准识别了当前及未来数据标准化工作中急需制定标准的多个领域,包括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技术、数据流通、数据安全等多个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国家信息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及公民个人隐私保护等。《指南》通过深入分析各领域的需求痛点与标准化空白,为后续的标准制定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各相关部门及企业应积极响应,加大投入,加快关键领域标准的研制与发布,为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指南》指出,要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数据标准化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牵引,注重标准之间的协调性与兼容性,确保标准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各参与方应紧密配合,协同作战,按照《指南》的要求与部署,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确保数据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为推动我国数据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贡献力量。《指南》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构建起了先进适用、结构合理、层次丰富、类别齐备的数据标准体系,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为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贡献标准力量。在数字化时代的浪潮席卷下,数据已跃升为国家发展的新动力源泉。构建完善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不仅深刻影响着经济的转型升级进程,更是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指南》指出,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算力保障和流通利用标准建设,为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提供支撑。《指南》系统性地推进网络设施、存算设施、流通设施等标准建设,全面提升数据的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能力,构建坚实的数据基础设施框架,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注入强劲活力。数据的价值在于流动与共享,而融合应用则是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的关键。《指南》指出,融合应用标准聚焦《“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为行业领域数据管理应用、数字化水平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转型成效评价等融合应用提供标准支撑。《指南》以促进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为核心目标,着重提升数据要素的协调性、提高数据复用效率和促进数据融合创新。通过场景驱动的需求,推动数据要素的高品质供应和符合规范的高效流转,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更好赋能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流通是激活数据价值、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指南》指出,数据流通标准聚焦数据产品、确权、资源定价、流通交易等环节,为数据有序流通提供标准支撑。《指南》着眼于数据流通的全过程管理,通过数据标准体系的建设,支撑数据流通市场的监管与自律,从而推动形成公平、透明、有序的数据流通环境,有效促进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在数据驱动的时代背景下,数据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南》指出,安全保障标准包括数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数据流通安全等,为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合规保障。《指南》提出制定一系列安全标准,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处理、流通等全生命周期中均得到有效保护,为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提供有力保障,为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数据标准化涉及行业多、覆盖范围广,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工作。应进一步发挥标准的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做好顶层设计、标准研制、应用实施、国际标准化等方面的工作。加强数据标准化工作总体研究和规划布局,充分结合行业和领域需求,明确未来开展技术研究和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构建概念和理论体系基础,指导数据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从而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促进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指南》实施,不断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坚持急用先行,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重点数据标准研制,提升数据标准对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服务保障能力。加大数据标准宣贯力度,组织开展应用培训。鼓励在数据流通等活动中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遴选优秀贯标企业和示范标准项目,提升标准应用价值与实施效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应用案例。鼓励产学研用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同步开发,加强关键标准的外文版制定工作,并迅速将最新的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内标准,以实现国内外标准的互动促进和共同发展。利用“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合作等国际平台,加强标准的国际合作,提高我国标准在国际合作中的地位。专家解读之二:
系统推进国家数据标准化建设 开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是数据标准化工作的核心支撑,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提升数据领域创新发展能力、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培育、构建国际产能高效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数据标准体系、推进数据标准化是提升数据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引擎,在推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数据标准体系指导数据资源标准建设,能够助力数据资源化发展,有效规范数据格式、改善数据质量,强化数据资源供给,实现数据高质量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利用。数据标准体系指导数据技术标准建设,能够促进数据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通过标准不断固化、总结先进的数据技术,支撑打造数据核心技术体系,推动数据技术产业化发展。建设数据标准体系、推进数据标准化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培育、构建全国统一数据大市场的重要基础。数据标准体系指导数据登记、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数据范式交易、数据空间等数据流通重点标准的建立,能够打通数据高效流通环节、促进数据流通规范化发展。数据标准体系通过形成高标准对数据产品和服务提出高质量、规范化发展要求,能够打通市场需求、生产消费、实现效益间链路,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数据大市场。建设数据标准体系、推进数据标准化是实现国际产能高效合作的重要保障。数据标准体系为数据领域国际标准研制提供重要参考,能够引导并促进国际贸易及技术交流,尽快达成数据领域国际共识,推动我国数据领域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数据标准体系指导数据安全保障标准研制,能够保障数据安全有效治理,实现数据安全合规交易、规范安全可信流通,为国内外在数据空间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提供基础保障。近年来,数据标准体系不断迭代完善,标准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已开展数据领域基础类、技术类、应用类、安全类等80余项国家标准研制,形成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安全能力评估、数据系统测评等重点应用,夯实了数据产业基础能力,同时,工业、电力、生态、矿山、文化、教育、通信等行业加快研制数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有力赋能数据领域快速发展。自2023年10月起,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政产学研用各方单位,深入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等方向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数据标准化调查研究,形成系列重要成果,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数据标准化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然而,面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工作部署和重点要求,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难以满足当前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一是统筹管理力度不够,在全面性、统一性方面仍有差距,亟需层级清晰、规范统一、务实管用的数据标准体系进行统筹指导。二是标准供给能力不足,还面临着数据领域重点标准缺失、标准交叉冲突、标准意识不强、人才缺口较大等亟待解决的问题,难以满足数据领域各环节发展需求。三是标准应用成效不一,存在因地域、政策、资源等不同,导致的数据标准应用成效差异大、生态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较难产生示范性的集聚效应。因此,只有建设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制修订水平,指导开展相关标准化活动,才能切实解决当前发展阶段中所面临的问题挑战,系统推进数据标准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是推进数据标准化顶层设计、厘清发展边界、明晰发展路径、规范发展秩序的有效手段,能解决数据标准化面临的问题挑战,充分发挥数据标准的引领性、实效性和开放性作用,加速形成规模化、体系化的数据产业生态。《建设指南》提出了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及落实落地的目标要求。一方面是标准基础建设,目标是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另一方面是标准实践应用,目标是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成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备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绩效评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数据标准体系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从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全面指导数据标准化工作开展,以标准化打造数据产业生态。第一,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开展术语、参考架构、管理、服务、产业等方向基础通用标准研制,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基础保障。第二,夯实数据基础设施底座,以现有标准为主,强化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算力保障和流通利用标准建设,为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提供有力支撑。第三,促进数据资源有效供给,聚焦基础资源、开发利用、数据主体、数据治理和训练数据集等方向数据资源标准研制,为数据资源应用水平提升提供标准支撑。第四,引领数据技术迭代创新,聚焦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销毁等方面数据技术标准建设,为数据全生命周期提供技术标准支撑。第五,推动数据高效有序流通,聚焦数据产品、确权、资源定价、流通交易等环节数据流通标准,为数据价值实现提供标准支撑。第六,形成多元数据融合应用模式,聚焦《“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为行业领域数据管理应用、数字化水平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转型成效评价等融合应用提供标准支撑。第七,推进数据安全合规流通,开展数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数据流通安全等方向标准研制,为数据高效安全流通利用筑牢根基。《建设指南》围绕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多措并举的保障思路,确保数据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调了组织协同。明确建立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组织,强化与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地方及相关社团组织之间的沟通协作、协调联动。二是强调了示范打造。明确完善标准试点政策,搭建数据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选择重点地方、行业先行先试,打造标准化典型示范,推动数据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和标准实施评价。三是强调了人才建设。明确打造标准配套的数据人才培训课程,形成一批数据标准化专业人才,优化数据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支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强化国际交流。实时跟踪数据领域的最新发展成果和趋势,加强国际国内数据领域战略及数据标准化发展现状分析,开展重点方向标准化研究,不断细化完善的数据标准体系框架以及对应的建设思路,进一步明确重点标准的制修订计划,推进数据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建设指南》要求,根据“急用先行”的原则,加快推进数据术语、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质量、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数据资源定价、数据交易流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匿名化等方面重点国家标准制修订。根据“急需先用”的原则,建设数据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选择部分有积极性的行业、地区开展重点数据标准试验验证,及时总结数据标准化典型做法和实践经验,服务标准制修订。推动数据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形成一批融合应用的数据标准,向赋能行业发展不断衍生。广泛开展地区、行业重点数据标准应用试点,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标准化示范案例,进一步繁荣数据产业生态。依据标准制修订成果,联合地方政府和相关协会、联盟等,积极开展数据标准的应用推广和人才培训等工作,提升数据标准应用水平,解决数据标准人才缺乏问题,支撑数据产业良性发展。定期召开数据标准化研讨、培训相关会议,促进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有序衔接,形成交流互动机制,促进发展急需、先进适用的数据领域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为国家标准。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培育、孵化一批具备专业数据管理能力评估、数据服务能力评估、数据评价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及从业人员,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应用。关注国际标准化组织动态,加强与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以及CEN、IEEE、IDSA等国外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履行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职责,深入参与并积极承担国际组织工作,主动承接国际标准化活动。抓好国际互动交流的机会,联合国内外专家、学者共同开展数据领域国际标准研制,推动形成产业共识,建立国际标准化工作生态圈,共同推动数据领域国际标准化发展,深化数据领域的多边合作互利共赢。专家解读之三:
以国家数据标准体系为支撑,加速构建数据领域发展新格局
标准化是支撑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加速构建数据领域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
(一)《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发布和实施是贯彻和落实党中央数字经济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
推进数据标准化工作,对于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数据技术应用、促进数据流通、激活数据潜能、释放数据价值,构建数据领域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符合党中央提出的国家数字经济战略要求,是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是对未来经济发展方向和数据管理体系的前瞻性工作,是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加快推动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基础设施等标准规范研制的重要举措之一。(二)数据标准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密切相关,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新质生产力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标志,核心是创新,数据要素对于提升创新水平与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数据标准是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能有效地规范数据要素的建设,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和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指南》的数据标准建设实施将促进数据新型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融合,为生产创造新的广阔空间,实现生产效率与资源配置效率的跃升,促进技术创新和优化要素配置,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基础支撑作用。(三)数据标准是数据产业的重要保证,是促进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未来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数据这个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要素不仅是驱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也是未来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核心资源。《指南》面向数据产业这个新兴产业门类,是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一项实践举措,有利于推进数据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培育健康、开放的数据要素产业,支撑和促进未来产业创新性发展。(一)《指南》提出了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近期建设目标
《指南》以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数据要素和标准化建设等指示精神和战略部署为依据,以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主线,建立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提出了到2026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明确了要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国家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应用示范案例、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等量化建设目标。要求和指标具体明确,稳步小跑,不搞激进的跨越式发展,客观看待当前标准体系缺失的事实,遵循标准化初期建设的规律。(二)《指南》构建了数据标准体系结构和框架,明确了具体的建设内容
《指南》构建的数据标准体系结构包括7大类,以基础通用标准为支撑,以安全保障标准为后盾,以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和数据资源标准为底座保证,以数据技术标准为中间支持,以数据流通标准和融合应用标准为上层服务和应用,框架覆盖全面,标准分类合理。基础通用标准包括术语、架构、管理、服务和产业共5个方面,注重对整体的统一和规范;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对存算设施、网络设施和流通利用设施等硬件和网络支撑进行规范和统一;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了基础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和能力、不同数据主体类型、数据治理方法、训练数据集构建等;数据技术标准面向从汇聚、处理、流通到应用、运营和销毁的数据全生命周期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进行规范和统一;数据流通标准聚焦数据产品、产权、定价和交易流通进行规范和统一;融合应用标准面向不同行业或领域规定特色化的需求和要求;安全保障标准则全面包括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要素市场、数据流通的相关安全标准,为标准体系提供合规保障。(三)《指南》确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措施,确保了贯彻落地和实施
《指南》中强调了多方协作和联动,共同加快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促进产业生态建设;采用打造试点、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第三方检测等措施,着力充分发挥标准的应用成效;注重人才培养,建立专业的标准化人才队伍,注重长效发展。这些保障措施将有效确保《指南》的充分贯彻落地和实施。《指南》将指导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国家数据标准化工作
(一)为国家数据标准的立项和编修订提供依据
《指南》是指导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数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及制修订工作的依据,同时也是对数据标准进行科学管理的基本遵循。数据标准化工作涉及多领域、多行业、多主体,依据《指南》的相关建设要求和建设内容开展数据标准化建设,充分结合我国制造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总体发展布局,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二)有利于解决数据产业标准规范急缺的问题
《指南》全面覆盖了与数据密切相关的基础通用、安全、设施、资源、技术、应用等标准,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框架,基于本框架可对现有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当前数据产业的急迫需求,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原则,计划在2-3年的时间内首先重点研制数据产权、数据资产评估、数据流通安全等基础瓶颈方面的标准。(三)基于现状,开放兼容,有利于建立长期持续标准完善机制
《指南》充分立足于我国当前数据标准基础薄弱的现状,充分考虑标准的适用性,突出强调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制定与产业化,要求标准体系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很强的开放性。随着各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对于数据及其产业的认识也将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数据标准体系也将是一个动态调整和不断迭代完善的过程,数据标准完善也将是持续性的长期工作。扫码下方二维码加入数据学堂知识星球,搜索“数据标准”关键词,下载相关资料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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