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00期)
一周合规资讯
内容提要 | Compliance Abstract
一、合规政策文件(吴思杭)
二、合规案例解读(吴思杭)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三、合规研究成果(谭会芳)
《Tone at the Top: An Ethics Code for Directors?》
内容详情 | Compliance Details
一、合规政策文件
01
国务院公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9月30日,为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保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务院正式公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9章64条,核心内容包括确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和一般规定,细化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完善重要数据安全制度,优化网络数据跨境安全管理,并明确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义务。
《条例》强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条例》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建立健全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安全风险和事件,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
针对重要数据,《条例》要求网络数据处理者识别并申报重要数据,并接受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条例》还规定了网络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条件,以及按照国际条约、协定进行数据出境的相关规定。
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被要求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明确接入平台的第三方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并通过平台规则或合同督促其加强管理。
《条例》的发布和即将实施,标志着我国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扫码查看原文:《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
二、合规案例解读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ST凯撒(000796)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及其原实际控制人陈小兵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认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至2022年,ST凯撒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巨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在2020年至2022年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3. “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在债券存续期间,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案件解读】
2023年9月4日,ST凯撒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小兵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海南证监局调查结果显示,ST凯撒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多种方式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按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这些信息。
海南证监局对ST凯撒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原实控人陈小兵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且由于其违法情节严重,还决定对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截至2023年12月底,ST凯撒已对上述资金占用情况完成整改。
ST凯撒在调查期间也进行了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增量资金,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优化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2024年9月27日,ST凯撒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办理终结。整个调查过程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严格审查和处罚,同时也展示了ST凯撒在面临危机时的自救努力。
【合规启示】
ST凯撒的违规事件为所有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合规是企业经营的生命线。首先,公司必须恪守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原则,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所有重大事件,特别是涉及资金流动和关联交易的敏感事项。其次,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于预防违规行为至关重要,需要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此外,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提高合规意识,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面对监管调查,公司应采取积极态度,主动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同时,公司应关注监管动态,及时调整合规策略,以适应监管环境的变化。
上市公司应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对于因公司违规行为受损的投资者,应提供合理的赔偿机制。公司应建立长效的合规机制,包括定期的合规培训、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以提升整体的合规水平。最后,公司应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自身的合规体系,以适应监管环境的变化,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扫码查看原文:《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三、合规研究成果
《Tone at the Top: An Ethics Code for Directors?》
《高层基调:董事的道德准则?》
该文章主要讨论了公司丑闻引发的公众关注及公司治理改革的必要性。文章认为,大多数改革集中在董事的法律义务,而忽视了道德义务,这可能导致改革无效。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起主导作用,特别是其道德责任对公司的长期利益至关重要。全文提出了基于六大核心道德价值观(诚实、正直、忠诚、责任、公平、公民意识)的董事道德准则框架。针对近期公司丑闻,文章强调了加强董事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培训的重要性,以防止类似的道德危机。
开篇,文章主要讲述了公司丑闻引起大众关注,要求改⾰公司治理。文章认为,迄今为⽌,⼤多数改⾰提案都针对董事的法律义务,⽽不是道德义务。没有适当关注道德义务的法律改⾰很可能是⽆效的。
随后,文章指出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任何重⼤改革都必须围绕董事会的作用,其中,董事的道德作用至关重要,董事对公司的道德和合规计划负有全⾯责任。他们以⾝作则树立的⾼层基调是公司整体道德环境的核⼼。道德⾏为,尤其是公司领导⼈的道德⾏为,将为公司带来最佳的⻓期利益。文章描述了公司董事会和个⼈董事道德准则框架的关键组成部分。拟议的准则框架基于六个普遍的核⼼道德价值观:(1)诚实;(2)正直;(3)忠诚;(4)责任;(5)公平;(6)公⺠意识。
此外,文章列举了近期多起公司丑闻(如安然公司及其审计公司安达信、世通公司等)引发了媒体、股东、立法者、监管者等各方对公司治理的高度关注。近期的丑闻显示出董事会在监督方面的不足,形容他们为“昏昏欲睡的哨兵”。这些丑闻对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和社会危害,使得董事会面临着来自债券持有者到散户投资者的密切关注,大家都希望董事会能够恢复市场的信心。随着丑闻数量的增加,人们对公司治理的兴趣和关注也在不断上升。
文章最后强调了董事会和董事在监督组织道德表现方面的关键作用。文章指出,为董事制定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培训是建立道德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充足的预算和警惕的董事会能够有效防止道德危机。尽管许多改革着重于加强法律监管和责任,但关键的行为和组织因素同样重要。
扫码查看原文:《Tone at the Top: An Ethics Code for Directors?》
·END·
撰稿:吴思杭(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24级研究生)
谭会芳(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24级研究生)
排版:吴思杭(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24级研究生)
审核:
一审:王瑞
二审:张昊旻
三审:叶海波
往期精彩内容
资讯 |
资讯 |
是新朋友吗?点点卡片关注我哦~
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成立于2020年5月,由深圳市纪委监委、深圳市司法局与深圳大学三方共建,是全国第一个由党委政府参与建设的合规研究智库。
研究院的目标是建成一流合规研究智库、合规人才培养先行示范基地和合规社会服务典范。
建立以来,研究院统筹资源优势,在学术研究、咨政服务、服务企业和社会、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的进展。出版了《反海外腐败合规实践指引》等成果,设立了国内首个“首席合规官”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项目和合规高级研修班项目,旨在培养具有高尚职业伦理道德、鲜明合规职业意识、全面合规知识、扎实合规实务技能的合规专业人员。
深圳大学合规研究院期待与您相遇。
推荐站内搜索:最好用的开发软件、免费开源系统、渗透测试工具云盘下载、最新渗透测试资料、最新黑客工具下载……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