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V冲冲冲系列,主要聚焦于品牌方在互联网新业态下开展业务所遇到的问题,与电商从业者共同洞察并理解电商业务场景问题的本质,从法务/合规/政务/公关等维度下助力品牌电商GMV增长。
场景
法务:合规君,能否查到这个网站的域名注册人吗?这个防伪查询页面几乎和公司的一模一样。
业务:是的,假货上的防伪二维码,扫码后发现,防伪查询网站和我们公司的一模一样,怎么办?
合规君:收到。这是一个成熟的灰色产业。先确认下公司需求:是想从源头上打击假货,还是效率优先、下架网站即可。如为尽快下架网站的,可以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侵权举报。
品牌商苦“假防伪查询网站”久矣!
【扫一扫,查真伪】
品牌商为了保护品牌声誉、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打击假冒产品,会投入一定的成本建立产品防伪查询系统。防伪码,顾名思义,是起到防伪查验的功能,相当于商品的“身份证”。消费者买到商品以后,扫一扫商品包装上的防伪码,可以查询商品信息,以判断该商品是否是正品。
【虚假防伪码和“自制”防伪查询网站】
根据新华社“花500元就能买到上万枚防伪标签——透视多起假冒防伪标识案的背后”的相关报道,中国防伪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当前,市面上各类假冒防伪标识的生产十分猖獗。其中,烟酒、化妆品等高利润商品是假冒防伪标识的重灾区。一些不法商家“与时俱进”,不仅申请了400、800验证电话,还建立了专门配合防伪标识查询的网络系统,有些甚至印上“中国防伪协会监制”字样。
防伪标签摇身一变,成了假货盛行的帮凶。我国的公安部门主动出击,积极参与打击制造虚假防伪码和防伪查询网站的违法行为。合规君从公开信息中检索到一个典型案件:永康市安通工贸有限公司、王斌人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2022)浙0784民初104号 】
「被告王斌人和被告申中山为了搭便车和攀附原告的品牌效益,再次侵权原告的商标了,并且时间较长;两人明目张胆的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注册了假冒的防伪查询网站误导消费者查询。
随机抽取3个产品并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产品外包装上的二维码,手机屏幕跳转到由“www.vvc.tw.cn”提供的查询产品真伪网页界面,输入产品外包装上的防伪数字进行检验,显示“您所查询的是正牌产品的标识,感谢您的购买”字样。
被告王斌人辩称,“www.vvc.tw.cn”这个网站我是帮黄强开的。我又是让别人弄的网站,在网上去找人,通过微信把需求发过去。不懂域名是自己实名。至于网站查询,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怎么查询。我们就做了一个网址,拼多多上卖一点,只卖过一批货,是从别的地方拿的,用自己的印刷器械把网址印上去。不认识申中山,也不知道申中山被起诉过,不知道我们这个网址是否和申中山的网址相同,之前也没收到关于申中山侵权的通知。」
有需求就有市场,制假团队需要让假货看起来像真的,防伪查询是必不可少。防伪码和查询系统的设计、生产、搭建等早已是一条成熟灰色产业链。
甘肃陇南市成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查获假冒伪造“红川酒业”商标标识的包装材料76万余件,为企业挽回损失1亿余元。
相关案情:2022年6月,有人委托公司以甘肃红川酒业名义,开发一套溯源防伪、红包营销系统。随后,他们为对方制作了32万个溯源二维码电子数据和32万个红包二维码电子数据。
“只要对方为该系统红包支付账号充值,那么扫描我们公司提供的这些二维码,就能实现防伪验证及领取微信红包功能。”该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公安机关查询发现,嫌疑人多次为该系统账号充值达6.5665万元,红包扫码共9228次、计6.49573万元。这9228次红包扫码,疑似已销售假冒红川酒9228瓶,价值高达数百万元。
维权方案
【发函下架防伪查询系统】
针对品牌商的具体场景问题,合规君建议,首先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发律师函,告知域名持有者的侵权行为,要求其提供域名持有者的身份信息以及停止对假冒域名的解析服务。针对境内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合规君发现:各平台均能在一定合理时间内停止提供解析服务;但除配合司法机关依法调取外,各平台一般拒绝提供域名持有者的个人身份信息。针对境外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配合响应的则较少。
【提起行政/民事维权】
防伪查询网站在使用品牌商的注册商标时,应当获得合法授权,并严格按照授权的范围和方式使用商标,未经授权或超授权使用均系侵权行为。合规君建议,品牌商发现类似情况,可以向管辖地监管部门寻求帮助,一方面监管部门可能直接对相关主体采取行政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一方面通过行政投诉方式获取民事维权的基础证据。
【刑事控告】
注册假冒的防伪查询网站和防伪标签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存在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
合规君建议,业务部门或稽查部门有发现类似情况,可以在准备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向管辖地派出所报案,通过刑事控告的方式,顺着防伪标签造假的上下游,可能将假货的造假窝点一锅端!
【合规管理建议】
针对品牌商建立防伪查询系统及货源追踪系统的管理层面,合规君建议: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确保与品牌相关的域名得到保护,避免被用于制假或误导消费者。 通过公开途径,告知消费者如何识别正品和假货,提高他们对防伪标签的认识。 结合使用多种防伪手段,在合理投入下,增加造假难度。 与执法机构、行业协会和其他品牌商合作,共享信息,共同打击造假行为。 加强供应链管理,确保防伪标签的生产和分发过程安全可控,防伪数据不被泄漏。
合规君顺便梳理了域名违法行为的维权途径,供小伙伴自取。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域名投诉举报处理平台•服务电话:010-58813000•服务邮箱:[email protected] 涉及下列内容的投诉、举报不予处理:(一)无具体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二)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域名争议解决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三)含有造谣、诽谤、攻击他人内容的;(四)根据未经证实的消息提出的;(五)无法提供必要证明材料的;(六)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职能无关的;(七)投诉、举报已经受理且仍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而重复投诉举报的;(八)投诉、举报已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人无新事实和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九)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规定不应受理的。
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受理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企业侵权受理范围:境内网站平台上涉及隐私泄露、侮辱谩骂、诽谤诋毁的违法和不良信息。超出范围的,不予受理。
举报方式:1.登录举报中心官网https://www.12377.cn举报;2.下载安装“网络举报”客户端举报;3.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博“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私信举报”;4.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帐号“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5.拨打12377举报热线举报;6.发送邮件至邮箱[email protected]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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