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两天南方医科大学一位教师因治病救人而上课迟到,随后遭到学校的处罚。
该事件一经报道,网上炸开了锅,网友们一致认为教师的救人行为应该得到理解,而不是处罚。
看通报情况学校是知情的,处罚也是根据学校处理办法制定的,这种处罚算是没什么差错。
被媒体捅出来来后,学校做出了相应回应:救死扶伤优先是始终坚持的价值理念。
如果这个理念是正确的,那么老师救人迟到应该给予理解与认可。而不是给出处罚,还取消俞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通过这件事也说明,学校的规定是有违背价值理念,是不是应该做出调整。
再次把事件推上去是被罚老师中途停诊,也有人支持学校的做法说:这是教学事故,无需讨论。因为医院有医疗团队处理,放心去上课。
你支持这种观念吗,我不敢苟同这种观念!自己能救肯定先救人,这是我们的普世价值观。什么时候,是规则至上,人命次之了?
其实各有各的道理,如果站在学校角度确实是没有适当通知学校,造成了导致了教学事件和学生投诉,导致学校教务混乱。
但是站在医院的角度上是不是救死扶伤呢?那医院是不是应该给予奖励,给予表彰呢?而不是让大众只看到对一个救死扶伤的医生的处罚,或者说医院和学校制度联动是有问题的呢?
当一个医生面对一个需要救死扶伤的病人的时候他的优先级是不是先救人呢?或者有预案能够口头通知其他人代课呢?
这到底是医生的责任?还是医院的责任?还是学校的责任?还是机制的责任呢?
网友在评论区也是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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