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点击下方 "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公众号关注, 设为星标。
❑ 导 读
在2023年两会上,如何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细化《数据二十条》落地等话题受到关注热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也再次被重点提及。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再次被重点提及。报告中称,2023年中国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数据显示,过去5年,中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7%以上。
“数字经济”自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至今,已多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1月份,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从基础设施、数据要素、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等方面提出了11项重点建设工程,并提出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等目标。
从地方两会、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到2023年全国两会的建议和提案,数字经济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3月3日,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郭卫民对中外记者表示:“数字技术对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对未来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对数字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视,近年来将数字经济发展作为协商议政的一个重要议题,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的优势,积极助力数字经济的发展,包括每年的提案、召开协商会,政协常委会还专门听取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报告。”
郭卫民介绍说,去年5月,全国政协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会前和会议期间,170多位委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堵点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致公党中央:
当前,数据要素在供给、流通、使用等环节均存在一定体制机制障碍,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入场难、监管难问题日趋复杂。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我们建议:
一、明确并保障不同主体的数据权利
按照有关文件关于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的框架性要求,研究确定不同参与主体拥有的数据权利,并通过细化制度给予明确和保障。以政务数据为例,政府部门作为数据资源的生成方,应具有数据资源持有权;个人(法人)作为数据的载体或对象,对本人的数据资源具有持有权、加工权和使用权;个人在获取政务或商业服务时,经办部门或商业机构具有有限的数据使用权,精准给予其使用时间、场景、次数限制;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和运营主体,具有数据的采集权和处理权,以及数据产品的经营权和受益权;监管部门具有相应使用权和监管权。
二、科学设定数据要素市场业务准入门槛
必须由权威、可信的机构负责建设和运营数据要素交易机构,应为国资背景,具备技术能力、支撑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设施以及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应用案例。探索建立数据交易的备案管理机制,健全第三方评估体系建设。对现有的市场化数据交易行为,经评估符合监管要求、达到一定规模、能发挥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均可备案并纳入监管。统筹推进各地数据交易所建设,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运营能力,试行公共数据内部结算模式与商业数据资产定价模式。
三、建立数据要素交付基础设施准入机制
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构建安全高效的数据要素交付通道,并建立评估准入机制。一是技术能力要领先,在功能、性能、安全、密码、BaaS服务(区块链即服务)等维度通过权威机构的鉴定,指标应具有领先性。二是产品体系要完备,应包含区块链基础平台、数据资产化系统、授权查询系统、开放服务系统、运维管理系统、追溯监管系统等,能够构建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数据市场生态。三是核心技术要自主可控,确保数据安全。四是要有应用模式、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经得起验证。
四、清理关闭不合规数据流转通道
进一步明确数据要素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推动设置数据要素流转交易渠道并轨时间表路线图。在限定时间内将原有的数据流转通道逐步转移到有序、可信的数据交易流通渠道上,关闭不合法、不合规或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通道。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负面清单,畅通举报投诉和争议仲裁渠道,明确不能交易或严格限制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维护数据要素市场良好秩序。压实企业的数据治理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监管体系,强化执法力度。
五、保障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有规可依
针对商业机构采购数据要素等经济活动,在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增加相应会计科目。在数据资源入表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适用于数据要素交易会计处理的细则。明确数据消费定义、场景和资金支出与监管规范,确保数据消费有规可依。明确政务数据的权威性和应用价值,进一步推进数字文件、电子证照应用与全国互认,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可实质性替代纸质版营业执照、社保缴费的数据资产信息可实质性替代社保缴费证明等,为“无证明办事”提供依据。
六、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结合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建设,优化基础算力资源配置。推动建设东西部数据中心集群高速直联网络,引导东部算力需求由西部能源富集区域供给,建立东中西部跨区域数据共享和运维服务统筹结算机制,推动中西部地区依托数据中心就地发展初级数据加工业务,实现数据产业区域协同发展。
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
今年全国两会,雷军就“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向大会提交了三份议案:
《关于推动仿生人形机器人快速发展的建议》
雷军指出,仿生人形机器人是刚柔耦合的复杂动力学系统,与自动驾驶等新兴技术领域紧密关联,其发展与突破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际科技竞争的战略制高点。
在仿生人形机器人核心部组件和零部件性能优化等关键共性技术薄弱、技术与应用脱节等问题上,雷军认为,国家应当支持整机企业牵头创建国家创新联合体,形成“点面结合”的长期持续创新机制,加强核心技术联合攻关。
此外,雷军建议,针对应用生态发展缓慢等问题,应当鼓励行业组织建设软硬协同的通用型仿生人形机器人开源创新平台,以开放的产业生态降低应用技术成本,同时加速智能制造、养老陪护等场景的应用培育。
《关于构建完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
雷军建议,由主管部门牵头,定义汽车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加快制定围绕汽车生命周期和数据生命周期两条主线的数据安全标准,指导产业发展。同时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安全认证制度、数据安全评级及公示制度,提升行业透明度与可信度。
雷军指出,当前各车企间数据尚未实现有效安全流通,数据孤岛普遍存在,数据价值无法充分发挥。他建议,应当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构建汽车数据共享机制及平台,让各车企间的数据实现流通,将数据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此外,在《关于大力发展汽车文化,助力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建议》中,雷军认为,汽车工业是硬基础,汽车文化则是软实力。大力发展汽车文化,扩大其影响范围及群众基础,形成“汽车技术/产品发展——汽车文化兴盛——汽车技术进步和消费需求持续提升”的正循环,成为推动中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关键助力。
雷军认为,适度放开汽车改装限制,建立改装零配件和汽车后市场的国家标准,能为多样化的创新汽车文化发展提供土壤。
360集团创始人周鸿祎:
今年全国两会,周鸿祎携三份提案上会,分别关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发展、城市数字安全和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共同富裕”。周鸿祎表示,三份提案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上山下海扶助小微。
“上山”是上科技高山。周鸿祎认为,在关注技术层面创新的同时,更要关注技术突破背后所依赖的创新模式。他在提案中建议从两点着手发展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首先是建立大型科技企业+重点科研机构的产研协同创新模式,打造中国的“微软+Open AI”组合引领大模型技术攻关;其次是支持设立多个国家级人工智能大模型的长期开源项目,打造开源众包的开放创新生态。
“下海”是下产业数字化蓝海。目前,城市已经成为数字化场景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整个城市架构在网络、软件和数据上,城市的安全脆弱性前所未有。过去几年,360在多个城市尝试建设城市数字安全大脑,通过“四个集中”即集中数据、集中专家、集中研判、集中能力,为城市管理者和监管部门提供统一的数字安全态势感知平台。
针对以上问题,360在城市数字安全大脑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的新模式,提供集中化的SaaS服务,实现了“数据情报云化、产品SaaS化、安全服务化、服务托管化、托管专业化”,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周鸿祎在提案中建议,把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扩内需、稳增长的重点内容,列入省、市、县及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中,组织城市数字安全服务中心优秀案例评选,推动城市数字安全建设模式的持续优化和完善。
“助小微”的含义是通过SaaS服务助力数字化“共同富裕”。去年周鸿祎曾建议鼓励帮扶中小微企业构建数字安全能力,补齐国家数字安全的缺口。在服务中小微企的过程中,周鸿祎发现,目前中小微企业数字化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是没钱没人没技术,正在成为数字化的盲区;二是大型企业数字化路径中小微企业跑不通。中小微企业不是不需要数字化转型,而是市场缺乏有效的攻击和适用的产品与服务。
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
何小鹏今年首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其向大会提出《关于探索加快自动驾驶应用落地体系化保障的建议》。
何小鹏表示,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系统运行中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产品准入标准等问题并未完善。他建议,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加快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要求落地。
同时何小鹏指出,自动驾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尚不完善,责任主体难以界定,事故赔偿规则缺失,理赔界定难度较大,相关数据不足,导致国内尚无成熟的自动驾驶保险产品。《保险法》等现存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自动驾驶的保险问题做详细阐述和规范,国家也尚未出台专门的发展战略、政策或相关指导意见。
他呼吁,一是制定自动驾驶汽车保险纲领性规划,二是鼓励部分地区开展自动驾驶保险创新先行先试,三是鼓励自动驾驶汽车企业参与保险产品创新。
何小鹏还在提案中提到了加快城市高精地图的审核流程,并给出了三项建议,包括允许地图增量更新集中审核,建立线上备案流程和先用后审机制,以及允许和鼓励众源方式更新地图。
知乎创始人周源:
今年全国两会,周源带来的提案主要涉及加快知识开放,让全民共享“数据红利”等话题。
周源表示,目前,我国知识和学术领域存在着过度商业化、碎片化甚至一些渠道被垄断的现象,大量知识和有价值的内容被闲置、封闭,形成了“数据孤岛”。这不利于知识的高效利用和价值释放。
具体来看,我国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合理现象,有的利用支配地位高价销售数据库服务,有的通过签订排他协议等方式限制竞争,不仅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数据市场创新发展和知识交流传播。
此外,不少数据库对版权的获取通过期刊社转授,未经作者直接授权,而期刊社以约稿声明等单方声明方式获取作者版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长期以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作者在数据库下载自己的论文却需要付费的荒诞现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挫伤了作者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周源还关注到,国际上,知识开放已成为全球共识并付诸行动。近年来,国家基金、高校、科研单位的机构知识库建设,进行了开放获取的有益尝试,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存在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利用率不高等问题。
对此,周源建议,修订完善法律法规,包括修订《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共资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必须强制免费开放,明确商业性知识库强制免费服务范围,保护作者合法权益不受数据库侵害;抑制商业化知识库的垄断行为,废除不合理的合作协议,建立数据市场的健康生态环境。
他还建议,鼓励开放共享的数据库建设。出台政策鼓励更多主体参与知识库的市场竞争,为免费开放的知识库提供资金等政策扶持;推动数据互联与开放合作。建立知识库国家标准,推动建立机构知识库联盟,打破知识库孤岛,推动知识开放合作。
京东云事业部总裁、京东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曹鹏:
发展新型实体企业 以数实融合助力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然而,我国数实融合仍面临一些问题亟待突破。
为此,曹鹏在提案中指出,近年来,一批兼具实体产业基础和数字技术能力的新型实体企业,在赋能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数字化转型,助推产业链降本增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培育和发展新型实体企业对促进数实融合有重要意义。
为此,曹鹏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加大政策力度,支持新型实体企业创新发展。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具有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建议在地方政府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中,纳入新型实体企业相关内容,推动数实融合新业态、新模式。
第二,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传统实体企业向新型实体企业跃升发展。在工业领域,推动装备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深入实施智能制造、智慧能源等工程,加快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供应链金融、服务型制造等融通发展模式。推动各类传统实体企业向新型实体企业转型跃升。
第三,鼓励新型实体企业参与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新型实体企业技术辐射能力强,可为传统实体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效模式引导。建议鼓励新型实体企业开放数据、技术等生产要素资源,针对不同行业场景和企业类型设计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提供开发应用性强、见效快的数字化“工具箱”,提升传统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水平。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在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局限,建议采用类似“消费券”方式发放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券”,地方政府补贴一点,服务企业让利一点,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数字化的资金门槛,构建“政府引导、大企业共建、中小企业共享”的融通发展格局。
第四,加快数智化社会供应链建设,发挥新型实体企业“链主”作用。新型实体企业作为数智化社会供应链体系的一个节点,能够引导链上各方优化生产布局,实现降本增效。
第五,加快实现本土化发展,推动供应链自主可控。在新发展时期,供应链产业链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领域实现自主可控势在必行。作为长期从事国产云研发的科研人员,曹鹏建议加强对国产大规模调度系统及智能装备技术、“多云多芯多活”产业级国产云计算操作系统等核心技术研发应用的支持,推动实现本土化发展,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
同时,推动全链条协同创新和整体升级,通过加强全产业链创新能力建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和水平。
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周云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围绕如何推进新型工业化,周云杰认为,应当重视工业数据的高水平应用。
“当前我国工业数据的应用仍处于中低端水平,自主可控能力不强。”周云杰表示,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大而不强”,数据很多,但被有效挖掘和利用的比例不高;二是“全而不优”,在资源配置与实现系统价值增值方面,多数平台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较差;三是“广而不通”,从平台间数据互联互通的角度看,数据壁垒林立,平台间数据流通阻力较大。
对此,周云杰建议,首先,建设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标准体系,由龙头企业开展标准试验和试点示范,加快标准应用推广。其次,推动人工智能应用普惠中小微企业,让企业用得起、用得好。最后,在工业数据化的基础上,让数据应用专业化,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工业大数据服务商,参与工业数据确权、流转、交易的标准及规则制定。
谈及如何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独特优势,周云杰建议,择优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探索可复制的“揭榜挂帅”模式,打通阻碍产业实际需求的机制堵点,围绕其形成攻关课题,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协同攻关提供方案支撑;引导高校优化教师评价考核制度,激发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实现人才资源的有效整合;依托行业领军企业与一流大学,搭建卓越工程师人才校企联合培育平台,强化优质工程技术人才联合培育体系。
科大讯飞董事长刘庆峰:
让行业享受AI红利
今年全国两会,刘庆峰在提案中指出,应当加快推进我国认知智能大模型建设,在自主可控平台上让行业尽快享受AI红利,让每个人都有AI助手。
刘庆峰指出,目前,虽然我国多个机构和企业发布了一系列大模型,但未能真正走通通用大模型预训练、基于Prompt任务的有监督训练以及基于人类反馈的强化学习等系统性算法路径,大模型的智能水平相比ChatGPT仍有显著差距。可以预判,如果我国不能快速跟进,那么将在数字经济、人机交互甚至某些科学研究领域的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为此他建议:
第一,建议国家重视认知智能大模型研发,构建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创新体系,加速跟进和追赶国际前沿水平。
第二,积极推动认知智能大模型在教育、医疗、办公、人机交互和AIGC领域的行业示范应用和规模化价值落地。
第三,支持面向大模型研发和服务的人工智能国产软硬件技术底座,中国认知智能大模型只有在国产技术底座上发展才能有自主可控的大未来。
第四,加大力度投资建设公共算力平台,设立使用平台的揭榜挂帅机制,让更多科研院所和科技创业企业也有机会站到国家公共算力平台上,进行模型训练和算法创新。
第五,构建国家数据资源平台,汇聚认知智能大模型所需要的基础性数据,在依法合规基础上搭建数据共享使用机制,支持战略科技力量站在国家数据资源平台上加速认知大模型的研发和产业化。
第六,鼓励产业基金参照OpenAI和微软等股东的投资协议新模式,积极探索更有利于创业团队和核心技术骨干为梦想长期奋斗的股权投资协议模式,构建更好的科技创投生态和创新创业环境。
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
今年全国两会,曾毓群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电池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关于开展我国动力电池护照及配套政策研究加强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等提案。
其中提到,以电池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是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
此外,针对碳足迹、ESG、回收溯源、梯次利用等实际管理需求,应研究设计中国电池护照,并将其作为国内电池行业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数字化管理工具。
《关于加快推进电池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近年来,中国电池储能产业快速增长,但产品良莠不齐,对大容量电池储能系统并网运行带来新的安全可靠性挑战。
曾毓群建议,一要参照核电级安全,建立以失效概率为依据的电池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并将该体系纳入到重大项目招标条件,引导电池储能迈向以“核电级安全”为标杆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围绕大容量高安全高可靠电池储能集成系统这一关键领域,加强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评估与实证,建设国家级电化学储能实验验证平台。
三要加强电池储能数据的统计发布和共享。建议国家储能平台数据分级分类面向电池企业有序开放,以便电池企业支持平台建立更为准确的储能电站安全预警模型,为储能电池产品的不断优化提供数据支撑。
同时,建议储能主管部门和支撑机构参照工信部委托动力电池联盟按月发布厂家电池装车数据,定期发布有公信力的储能电池并网总量及生产商并网量数据,为电站设备选型提供关键数据参考。
《关于开展我国动力电池护照及配套政策研究 加强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提案》
曾毓群委员指出,电池护照是物理电池的数字孪生体,可实现对动力电池全供应链的透明化数字管理。
通过设计中国电池护照,消费者和监管机构可简单直接的查阅电池产品的相关信息。电池护照作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有力抓手,可成为促进电池产业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
扶持“专精特新”要出新招
齐向东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扶持“专精特新”企业的提案。齐向东表示,我国“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多、成果多、基础好,作为中小企业中最具竞争力和创新潜能的部分,具备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先天优势。但目前,这些企业的发展还面临一定的现实阻碍。
1.起步难。“专精特新”企业具备专业化、新颖化的特征,从产品研发到投入市场,再到形成营销能力,原始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导致不受传统融资渠道青睐,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一般企业更为突出,起步艰难。
2.持续难。“专精特新”企业研发的产品在市场站稳脚跟以后,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不断开展研发升级、设备采购及市场投入。这样一来,企业投入的费用再次加大,如果没有稳定的再融资渠道,企业的发展随时都有可能中断。
3.做强难。一些产业链涉及的关键技术点多,“卡脖子”现象突出,创新突破周期长。比如我国的C919大飞机,全球有140家一级供应商,涉及近千个由国内外中小企业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整机对外依存度超过30%,包括发动机、关键机载系统、部分原材料等,突破这些关键核心技术需要一定的过程。“专精特新”在参与技术攻关时,持续的研发投入可能造成长期亏损,如果资本市场的包容度不够,那么企业很难取得技术突破、做大做强。
齐向东建议,扶持“专精特新”要出新招,建议延长贷款还本付息时间、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设立专项投资基金,让“专精特新”真正成为科技自立自强的生力军。
1.建议银行延长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时间,每年评估偿还能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2.建议保监会及相关部门鼓励保险公司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与银行合作定制开发“专精特新”专属信贷产品。
3.建议财政部及相关部门设立“专精特新”专项投资基金。持续的研发投入,需要持续的资金支持。
58同城CEO姚劲波:
今年全国两会,姚劲波指出,在数字中国的大背景下,房地产行业也需要将新的技术与传统地产相融合,从数字基建、数字管理到智能化开发等各个环节实现数字化的流程再造,促进传统地产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
加快房企数字化步伐
“一方面,房地产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将带来新动能,房企可以加快自身数字化发展,并借助各房地产平台的助力,实现地产数字化转型,从传统产销模式向高效服务模式转变,实现高效开发,精细运营。”姚劲波说。
在姚劲波看来,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可以将房源与购房者需求精准匹配,优化购房者体验,满足消费者需求。以数字化营销为中轴,以房企服务为中心,将运营的范围优化延伸至物业服务、多元化增值产品等领域,创造新的盈利模式并带来新的发展机会。
扩宽房企融资通道
姚劲波建议,扩宽房企的融资通道,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速数智化落地,促进房企高质量发展。扩宽房企的融资通道方面,姚劲波建议,加大对房企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疏通房企债权融资渠道,降低房企融资成本,逐步改善房企融资环境等。
支持家政服务数字化提升
姚劲波还关注到了家政领域。他建议支持家政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助力惠民生、促就业、扩消费。在姚劲波看来,家政服务业“大需求、小主体”特征明显,数字化率不足10%,远落后于生活服务业平均水平。
对此,姚劲波建议,鼓励和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通过数字化手段,解决家政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痛点,提升优质服务资源供给,加强供需匹配效率,通过全流程的深度把控,做到服务标准化、价格透明化。支持家政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他还建议,依托互联网龙头企业和大型家政企业,打造“招募-培训-认证-就业”完整链条,建立劳动者技能和收入双提升的职业路径,缓解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张英:
今年全国两会,张英提交了一份《关于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提案》。她认为,目前我国在推动建立与国际经贸往来相适应的数据流动机制方面,主要有三方面不足:
一是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相对滞后,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面向国际的数据治理规则方面仍存在不少盲区,比如电子发票国内国际标准尚未有机衔接等。
二是数据国际合作与流动的试点路径不够清晰。近年来,我国通过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了一条从沿海到内陆再到全国复制推广的经贸开放新路径,但目前仍缺少对标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开展集成创新试点的试验区,创新数据流动的国际合作机制已成为制约高水平开放的关键环节。
三是数据跨境流动缺少场景思维。当前,我国数据跨境流动主要以单个企业和具体数据内容作为对象,由于缺少国际间经贸往来和交流合作场景为驱动的系统性设计,导致数据流动碎片化、个案化,面临“能出境的数据不可用,可用的数据难出境”等困境,直接影响到了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成效。
针对上述问题,张英在提案中给出三点建议:
一是对标DEPA等数字经济规则,率先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地区,开展规则的综合集成和压力测试,设立高标准规则集成的数据国际合作试验区。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二是完善场景牵引下的数据流动机制和规则,聚焦全球经贸合作、高端产业开放、国际创新协同等经济数字化转型关键领域场景,完善操作指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和韧性供应链体系构建。
三是创设面向国际数据合作的关键基础设施,增强国际间连接能力与算力协同,加强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探索“数据可用不出境”等新机制、新模式。依托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国家级数据交易所,设立数据交易国际板。
东亚银行联席行政总裁李民斌:
今年两会,李民斌就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融合发展、拓展养老金融、恢复和扩大消费三方面提出有关建议。
李民斌在提案中指出,随着大湾区建设进入新阶段,制度、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融通诉求愈加凸显。跨境理财通启动后,银行各类跨境金融产品也在加速上线。大湾区应整合当前条件,探索创新粤港澳三地数字经济合作机制、合作模式,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同时亦为全国提供数字经济跨境合作的鲜活经验。
对于数字化协同效应有待充分发挥、数据流通程度有待提升和数字经济融资支持有待加强三方面,李民斌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发展数字经济的统筹协调力度。李民斌建议,升级粤港信息化合作专责小组,建立覆盖粤港澳、由三地高层领导共同参与的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委员会,成员包括政府官员、业界专家、学者等,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协同机制,制订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策略、重点领域,统筹三地数字经济发展事宜。同时建立统一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大湾区数字化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推进跨境数据验证的运用。李民斌建议,在粤澳跨境数据验证平台试运行的基础上,推动建立覆盖粤港澳三地的跨境数据验证平台。
“一方面,要发挥核心企业的带动作用,比如加快开源平台的建设。另一方面,鼓励更多主体参与试点和推广,尤其是大湾区全部布局的各类主体。”他表示,同时要紧扣现实需求,逐步拓宽跨境数据验证的应用场景,包括跨境银行开户、跨境财富管理、跨境供应链金融、跨境资产转让、跨境保险理赔等金融类场景,以及跨境身份认证、跨境学历认证、跨境缴纳水电费等民生领域。
三是完善数字经济的融资支持。李民斌表示,一方面,建议完善大湾区数字经济融资体系,推动设立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设立数字经济企业贷款补偿资金,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战略性合作,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另一方面,建议依托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重点园区,为数字经济创新企业在三地投资布局提供土地和空间,加强引进和孵化合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数字化特色场景等开展联合攻关,促进数字经济创新成果加快转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
今年全国两会,刘尚希提交的提案之一是“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他表示,保就业面临新风险,促就业不能走老路,应顺应数字化大趋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动就业的杠杆效应。刘尚希指出,经济社会深层结构性问题日渐凸显带来的就业压力,难以随着人口规模的下降而缓解,就业面临“四难”:青年就业难、稳住劳动参与率难、就业政策创新难、政策协同配合难。
刘尚希认为,应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来吸纳青年就业。数字平台经济所形成的新型就业“生态系统”既是青年当下就业选择的过渡地带和未来主体形态,也是青年人才自雇创业的“孵化地”。因此,他建议,应鼓励、支持和拓展平台就业,以电商、网约车、物流配送、在线教育、信息服务和数字场景设计等作为吸纳青年就业的主要方式。与此同时,各类短期的就业促进政策(如政府购买岗位、高校扩招、补贴存量企业稳岗等)难以作为长期政策使用,应以加快经济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来促进就业。
此外,刘尚希指出,在数字化时代,机器人将会加速替代重复性劳动、非创造性劳动,无人车间、无人商店将会不断增多,但管理维护机器人、以虚控实等新职业也不断增多。“具备数字素养和数字能力,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就业的基本要求。”他建议,应加力加快发展数字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数字知识、数字技能,降低获得数字知识和技能的门槛。特别要注重缩小不同行业、不同代际劳动者数字知识与技能的差距,防范“数字鸿沟”带来新的就业排斥。
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 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向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交界别提案——《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近年来,有关部门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为拓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发展空间保驾护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短板,如劳动者社会保障缺失、平台管理不够规范、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劳动者技能水平不高、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等。
为此,提案提出,应尽快构筑完备、精准的新就业形态社会支持制度体系及配套措施,从政策、社保、监管、技能和服务等方面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案建议,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时修订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加大现行社保制度改革力度,建立一套与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高度适配、灵活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进一步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就可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引导支持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灵活参保。
提案建议,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可持续发展就业能力。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级评定体系,通过精准化教学、弹性学分制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支持和打造一批高水平技能提升项目,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随着近年来国家政策的密集发布,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地位进一步明确。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畴。此后,中央发布多项政策文件,围绕数据要素发展进行谋篇布局。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称“数据二十条”)公布,拉开了我国数据要素制度建设的大幕,标志着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从无序自发探索阶段进入有序规范的正式探索阶段。“数据二十条”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方面初步搭建中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提出20条政策举措,对行业发展影响深远。
两会前夕,数字经济又迎来重磅布局。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下称“数字中国建设‘2522’框架”),提出数字中国建设要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这是继“数据二十条”之后,又一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重要文件,将数据要素放到一个更为宏大的“数字中国”图景中,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高度,重新阐明了数据要素新赛道的意义。
随着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体量不断扩大,以及多个具有指导意义的重磅政策发布,数据要素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的领域。
加快构建数据要素高效流通新机制新模式
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
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尚处于探索阶段,数据要素确权、定价、流通、监管等基础制度体系尚不健全,从数据要素市场的全流程看,数据要素的供给与流通环节均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一是数据的有效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数据流通机制、可信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数据的统筹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为此,民建中央建议:
1、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强化数据供给。通过加大公共数据开放的方式“参与”数据市场,以树立标杆的方式缓解目前数据市场供给不足的问题,提升市场活力和规模,引导和带动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数据的开放共享。在建设全国统一的公共数据公开平台的同时,进一步结合市场需求,实现更加定制化、市场化的数据开放。
2、加强运营体系建设畅通数据流动。围绕数据交易环节加强对相关主体的培育。一方面整合和联通目前分散在各地数交所的资源与优势,加快国家级数据交易所建设进程,另一方面可加快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通过试点的方式,推出一批代表性的企业率先参与市场运营探索。
3、设立国家级管理机构统筹数据治理。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相关的顶层规划设计、交易机制探索和治理规则构建,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监管空白和重复监管等问题,引导各地区、各领域以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
制定数据要素关键技术目录
今年全国两会,张连起带来了《关于锻造我国数据要素底层科技竞争力的提案》。张连起认为,我国已发展成为数据大国,具有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但我国还不是数据强国,在数据要素底层科技方面优势并不明显,部分技术还受制于人。“十四五”期间,我国要从数据大国迈向数据强国,应在数据要素底层科技上加大投入,加快数据要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张连起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业内尚缺乏关键数据技术清单,产业政策上也主要着力于对数据库、芯片等极少数技术的攻关和布局,对其他关键数据技术的潜在断供风险和新兴技术的提前布局和政策支持尚不充分。
此外,由于我国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仍在发展初期,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在不断完善和细化过程中,机构对采用新兴数据技术存在合规顾虑。张连起透露,比如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规则不明确,通用的隐私计算成熟度不够、安全性衡量标准缺失,使得机构对于采用隐私计算是否符合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数据安全要求心存顾虑。
除了新兴数据技术持续创新和迭代完善有待“练兵”,关键数据技术互联互通不足也是当前限制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鉴于上述制约点,张连起从三方面给出建议:
首先,是识别潜在“卡脖子”技术风险并转变为“攻坚”清单,确保关键数据技术自主可控;其次,是加快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区,通过产业应用试点牵引数据科技创新。此外,则需要引导加强行业合作,增强数据技术的互联互通,为数据科技规模化发展创造条件。
在实施路径上,张连起建议,一是支持科技企业牵头构建数据科技产业联盟,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制定关键技术标准,降低技术落地成本和使用门槛;二是鼓励开源创新,以开源开放为抓手,推动数据科技产业规模化发展和技术创新。
加大技术创新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快速发展
王国仁表示,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生产要素,是对传统生产要素理论的重大突破。数据成为新型数字化生产要素,将会大幅提升生产力,变革传统的生产方式及商业模式,推动社会生产向数字化转型发展,促进人类社会进入数字经济新领域、新阶段,成为一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战略资源。
王国仁关注到,我国在数据要素化市场布局较晚,相关支持政策不完善,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足,缺少前沿的技术创新和数据要素化大型龙头企业,“这已成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阿喀琉斯之踵”。
为此,王国仁建议制定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扶持数据要素化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加大以区块链技术、隐私计算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的科研经费投入,推动数据要素化的技术创新;打造数据要素市场产业链和供应链龙头企业,推动数据要素化市场的快速发展。
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
张英认为,目前,我国在推动建立与国际经贸往来相适应的数据流动机制方面主要有三方面不足:
一是对标高标准国际规则相对滞后,目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面向国际的数据治理规则方面仍存在不少盲区,比如电子发票国内国际标准尚未有机衔接等。
二是数据国际合作与流动的试点路径不够清晰。近年来,我国通过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了一条从沿海到内陆,再到全国复制推广的经贸开放新路径,但是目前仍缺少对标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开展集成创新试点的试验区,创新数据流动的国际合作机制已经成为制约高水平开放的关键环节。
三是数据跨境流动缺少场景思维。当前我国数据跨境流动主要以单个企业和具体数据内容为对象,由于缺少国际间经贸往来和交流合作场景为驱动的系统性设计,导致数据流动碎片化、个案化,面临“能出境的数据不可用,可用的数据难出境”等困境,直接影响到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的成效。
针对上述问题,张英建议:
一是对标DEPA等数字经济规则,率先在上海自贸新片区等地区,开展规则的综合集成和压力测试,设立高标准规则集成的数据国际合作试验区。积极参与数据流动、数据安全、认证评估、数字货币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二是完善场景牵引下的数据流动机制和规则,聚焦全球经贸合作、高端产业开放、国际创新协同等经济数字化转型关键领域场景,完善操作指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和韧性供应链体系构建。
三是创设面向国际数据合作的关键基础设施,增强国际间连接能力,加强算力协同,加强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应用,探索“数据可用不出境”等新机制、新模式。依托上海数据交易所等国家级数据交易所,设立数据交易国际板。
我国亟待建立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
经过多年实践,我国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形态,以政府支持建设的数据交易机构为枢纽,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打造全链数商生态,推动数据资产化进程。
不过,在邵志清看来,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第一,数据交易机构急需全国层面的统筹规划,难以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联动和规模效应。第二,建设资源有待集中,尚无数据交易机构建成相对完善的数据流通交易基础设施。第三,基础设施和市场发展有待提速,数据资产化尚处于理论验证到试点落地的过渡阶段。
针对上述问题,邵志清建议,我国应制定加快培育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同时,需要集中资源,重点支持建设国家数据交易所。此外,邵志清还建议,加快推进数据资产化,赋能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支撑数据要素有效流通的信息基础设施至关重要。对此,邵志清认为,应支持重点地区“云、链、网、技”建设,尽快打造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设施,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流通环境。
推动数据高水平创新应用
今年全国两会,周云杰带来了《关于以数据高水平应用促进新型工业化高价值创造的建议》。
周云杰表示,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是一种新型工业化的生产力,数据高水平应用是促进新型工业化高价值创造的内生动力。因此,应当重视工业数据的高水平应用。目前,国内工业数据的应用仍处于中低端水平,自主可控能力不强,具体来看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规模“大而不强”,全要素利用率低;二是应用“全而不优”,智能化水平低;三是工业数据范围“广而不通”,平台开放度低。
周云杰认为,要加强国家级、行业级工业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行业龙头企业主导进行工业大数据基础标准和关键标准的研制和应用,统一工业数据的应用规则和技术要求,并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重点行业、领域、地区开展标准试验验证和试点示范,加快标准应用推广。
同时,要优先探索并推进工业大脑等智能场景的落地和产业实践。周云杰建议,利用“工业大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企业应用与示范作用,培育行业领军企业,推进工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落地应用,推动普惠AI助力中小微企业成长,构建工业大脑新产业生态,让企业用得起、用得好。
此外,还要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培育一批专业化的工业大数据服务商,参与工业数据确权、流转、交易的标准与规则,壮大可信工业数据空间生态链,提升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
依托国家数据交易所推进数据资产化
在其提交的《关于加快国家数据交易所建设推进数据资产化的提案》中,张琦建议,支持上海、北京、深圳等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国家数据交易所。同时,建议加快推进数据资产入表落地。
张琦说,数据资源化、资源产品化、产品价值化已成为数据资产化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但目前数据市场存在数据资产标的物不明确等困惑。“数据资源”的模糊标的无法完整反映数据资产的产品属性和价值属性,目前亟须重新明确数据资产标的物。同时,数据资产市场也未形成。
针对上述问题,张琦建议,按照“三步蒸馏法”明确数据资产标的物。
张琦解释说,“三步蒸馏法”意味着数据资产的形成有三个步骤:第一步,企业基于数据资源研发具备明确应用场景的、可持续服务的数据产品,初步形成数据资产;第二步,企业明确对内服务共享、对外流通交易为数据资产的主要运营模式,明确内部价值和外部价值都是数据资产的价值获取途径;第三步,数据交易场所将数据产品市场信息记录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资产凭证,作为数据资产价值确认与计量的可靠依据。
他建议,可按照“三步蒸馏法”设置更为贴切的会计科目和更为科学的计量方法,从“三步蒸馏法”出发为数据资产入表提供具体指导,加快推进数据资产入表落地。建议按照案例探索、推动示范、有序实施三步走的路径推进数据资产化。首先,探索一批数据资产入表典型案例,由试点数据交易场所开展数据资产入表的模拟运营;其次,构建有法律效力的数据资产凭证,落实数据资产价值计量标准,已在试点数据交易场所获得数据资产凭证的企业率先入表;最后,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数据资产会计准则,并构建起完善的数据资产凭证相关制度规范。
张琦同时建议,国资管理部门按照“三步蒸馏法”推进央企国企的数据资产化,将加工生产数据产品并通过数据交易场所流通交易作为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将企业数据资产化与“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结合起来。
张琦认为,国家数据交易所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建设数据资产市场,为数据资产的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服务提供基础。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市场,应当明确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和数据资产凭证管理为国家数据交易所的法定职能,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拓展数据资产作价入股、抵押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广阔的资产应用。
张琦建议,发展改革部门出台指导意见,集中资源,重点支持建设国家数据交易所。支持上海、北京、深圳等条件成熟的地区建设国家数据交易所,按照“确立合法身份”和“落实法定功能”的发展阶段,完善法律、标准、政策和财政工具包。支持国家数据交易所加快建设服务全国的数据资产市场基础设施,开展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凭证管理等服务,有效链接地方和行业数据交易中心,打造全国统一数据要素市场的功能枢纽。依托国家数据交易所建设数据要素流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强数据资产相关理论问题与技术规范的研究。
他还建议,加快投入建设国家级数据资产链,推动多链协作存证、交易监管、跨链存证互认、数字身份、智能合约等技术在数据资产链中充分应用,加快形成与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相匹配的数据资产管理技术和模型,形成相关国家标准体系。
建立“数据要素监管生态圈”模式
数据要素的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关系到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张毅认为,若要数据合规体系得到进一步发展,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解决基于数据特性的具体问题。
张毅解释道,首先,数据本身特点带来一些问题,例如数据具有来源多样和结构多变等特征,价值评估存在“双向不确定性”;交易双方存在互信机制建立难等问题。其次,数字技术本身也会带来问题,如技术虽然创新迭代,但依然无法同时解决“安全与隐私”“质量与易用性”“流通性”等基本问题,以及多方协作确定数据权属和真实性等问题。”
二是合规体系建设尚存在短板,数据要素生态市场(包括市场建设主体、数据服务商以及使用数据的企业)发育尚不完善。不少企业还存在重业务、轻合规的问题。
三是数据要素的流动频繁,数据泄露事件发生频率增加,数据权属纠纷以及引发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增加。
数据二十条在多个方面要求加快布局数据合规体系,保障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为更好地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张毅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发挥不同地区数据交易场所平台的作用,在不同地区进行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的监管“沙盒”试点,建立创新容错机制,探索不同的数据流通模式,让不同数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以不同方式合规高效流通,让企业以不同的数据流通方式和合理分配方法进行交易。
同时,结合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全国性的体现效率、公平的数据要素流动交易和收益分配制度,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
第二,建立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协同的“数据要素监管生态圈”模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通过行业自律、社会协同指导企业更好实现自治,合法依规开展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改变“先上线再合规”,从制度设计层面确保数据合规要求体现在产品研发、测试、上线、迭代的全生命周期。同时,监管机构建立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体系,依法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的执法力度,保障数据要素市场有序规范。
第三,利用技术赋能数据流转和交易,探索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创新和融合,推动数据流转“可用不可见”、节点“可追可溯源”、数据交易“可控可计量”,通过法律和技术相结合弥补数据产业发展迅速和立法天然滞后的矛盾。
第四,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数据合规产业高地的建设,将合规体系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张毅表示,“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培养法律和技术结合的复合型人才;二是培育第三方机构提供数据安全合规咨询、数据流通治理咨询等合规服务。”
第五,在推动数字企业出海中建立国际数据合规新秩序。张毅表示,“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通过国内立法,应对境外数据主权竞争格局下的外国法律长臂管辖,同时积极牵头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条约、标准或者规则的制定,建立或参与区域性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及白名单机制,构建‘数字经济的国际朋友圈’。二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数字自贸区或者国际数据中心,加大数据和算力的国际竞争市场投入。三是将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等并列,完善相关安全审查制度,构建数据跨境监管体系。”
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
今年全国两会,何志敏带来了《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提案。
何志敏认为,数据产权制度的缺失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重大掣肘。从数据的无形性、非竞争性的本质特性出发,可以借鉴以无形资产为保护客体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厘清数据知识产权所有权与公共数据持有权的界限,明确保护客体范围、授权确权程序,从而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为此他建议,
一、借鉴以无形财产为客体的知识产权法,尽快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信息社会基础性制度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发挥着激励信息创造和促进公共利益的双重目标,在信息社会向数字社会转型过程中,将数据纳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护范围,是将现有制度进行创造性转化,实现数据保护与利用、数据独占与共享平衡的最佳路径。
二、赋予数据生产者一系列数据权利,激励数据收集、加工、使用和流通。在《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所规定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充实数据权利内容,增加数据处分、许可、收益等积极性权能。
三、建立第三方强制许可和合理使用制度,以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在公共危机情况下,可以颁发强制许可。当相关行政部门认定数据权益人所掌握的数据构成基础设施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可以应第三方请求强制许可。
四、建立赋权性的数据登记公示制度。财产登记公示是有序交易的前提。当前,数据登记已在各地试点,但存在登记条件不清、法律效力不足的窒碍。建议以赋权性数据登记公示制度为目标,对于依法登记的数据赋予对世的优先效力,从而降低各方确权、设权和维权成本,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
构筑金融科技数据治理体系
田轩认为,随着我国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当前的数据治理水平已无法满足金融反哺实体经济发展的效率需要。为了更好配合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针对我国数据市场建设目前仍存在的数据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的治理根基薄弱核心问题。田轩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由国家主导统筹数字身份治理体系统一建设,以国家战略规划的高度,明确数字身份的法律地位,统筹规范各类数字身份的生成运行规则和技术规范,形成良好的数字身份生态。各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按照标准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与法律法规相适应的数字身份和数据账户的技术标准规范和实施指南,重点确立数字身份在政务、医疗、交通、金融、教育、文旅等重点民生数字化应用场景中的适用范围,形成数字身份和数据账户的顶层设计基础。
二是统一标准,探索建立个人数据账户制度。在公民数字身份基础上,实现个人数据账户身份信息和业务数据的分离,明确实质知情同意为个人数据的采集原则。数据采集机构应向数据主体提供充分的数据账户管理和授权权限,其他数据需求方在获得用户授权后即可访问个人数据账户中的相关数据。个人数据不可二次分享以保护初始采集机构的利益。个人数据账户采取“商业主导+政府分级监管”的管理模式,对于不涉及生物信息、宗教信仰、金融财务等非敏感数据,可对相关活动和机构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即可。
三是尽快完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出台相应制度,给予数字身份及数字账户在数字基础设施中明晰的法律地位,明确相关定义,对其管理使用、权利义务关系等作出原则性规定,为行政法规的制定提供法律依据。注重建立健全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法治化水平。对《反垄断法》进行更为细致的修订,确立“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方式、“相关市场”的界定方式、明确“经营者集中”的认定标准,掌握好数字经济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防止无序扩张、野蛮生长、市场垄断等负面效应。
四是创新平台金融科技监管。针对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建立分级牌照体系,实施一致性与差异化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加强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的引导和监督。建设全国性的“监管大数据平台”,并完善“监管沙箱”机制,解决监管滞后性。
鼓励企业参与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
蒋颖表示,尽管目前各方对数据交易的重视程度颇高,但整体而言,还存在数据交易市场规模相对不大、数据产品的权属价值判断不清、数商生态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成熟、相关数据交易地方立法尚待完善、数据交易机构职能定位不清等问题。
针对上述不足和挑战,蒋颖建议:
顶层设计推动重要立法法规出台和落实。当前涉及数据交易监管的政府机构存在几方各司其职的现象,蒋颖建议,推动成立跨委办局的集中监管机构,牵头协调数据交易的整体监管工作。“‘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蒋颖表示,“未来在此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完善数据产权制度立法的核心内容,如数据产权的性质、归属和内容,将‘数据二十条’中的规范表述转变为法律。”
完善数据交易商生态。数据经纪商能与交易所更有效率地互动,包括如何引导交易、如何撮合,并形成价格发现的机制。针对企业缺乏数据产品开发能力的情况,蒋颖建议,可以考虑把数据资产通过划拨转让托管的方式,委托经营,或者是自行成立一个专门的数据产品开发公司做专属经营。
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数据交易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参与数据治理体系的实践和构建,培育专门从事数据治理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数商生态。为调动企业积极性,可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
统筹规划数据交易机构的设立。蒋颖建议,给予合理的交易机构市场布局规划和行业发展指导。厘清在发展、功能定位上的界线,避免同质化竞争,形成各具特色的交易市场,利用各自优势发挥数据交易机构的作用。
加快推动数据要素流转市场化
如何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有序推进数据要素统一市场建设?
杨剑宇表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还处于发展初期,建设推进中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包括市场化的顶层设计不健全、数据开放共享不充分、市场化运营水平不高、可信流通技术支撑能力有待加强等。
加快数据要素流转市场化,制度创新是根本,数据融合是关键,可信流通是核心。对此,杨剑宇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在浙江设立国家级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验区,以制度创新推动数据要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支持实验区在数据要素流转的框架体系、准入机制、信用体系等方面先行探索。包括加快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推进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制定数据流转的标准体系,并在相关行业予以试行;探索建立正面引导清单、负面禁止清单和第三方机构认证评级相结合的数据市场准入制度;基于数据流转各类交易主体的信用评价给予差异化税收优惠政策等。
二是积极推进数据要素的合规开放、高效共享,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运营水平。积极引导通信运营商、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型企业等市场化主体参与数据要素交换平台的建设与运营,构建共生共赢的生态体系;创新数据要素“场外”交易新模式,探索构建“数据经纪人”服务体系;鼓励打破“数据孤岛”,在确保交易数据合规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开放、汇聚、共享。
三是积极推动数据要素流通技术发展,为数据要素的可信流转提供保障强力支撑。加快数据流通关键技术的突破,积极探索水印溯源、合成数据、隐私计算、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数据要素流转中的应用;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流转的国家级标准认证,针对技术研发、产品服务、数据治理、交易流通、行业应用等领域中的关键技术环节开展可信认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流转过程中的技术防护和运行管理体系,支持鼓励信息技术系统集成、融合创新,持续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屏障建设,全面提高数据要素市场的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打造健康医疗数据要素流通平台
今年全国两会,范树奎带来了《关于利用防疫健康码,建设居民健康数据护照,推进国家医疗卫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案》。
1、制定赋予个人对其健康数据拥有控制权利的法规
提高个人对其健康医疗数据的控制权利,是实现健康医疗数据要素安全合规流通的基础,可使建设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有规可循。
2、制定健康医疗数据要素相关标准和安全规范
制定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包括数据模型、数据质量、数据共享接口、数据确权、分布式身份认证和授权、数据安全、行业监管等标准和规范。
3、充分利用三年防疫健康码,打造全国性或区域性健康医疗数据要素流通平台,建设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工程
三年防疫,各省市已经形成各具特色的健康宝、健康通、健康码等全国性网络抗疫数据资源。随着防疫降级降维,可以考虑利用已有数据资源,实施全民健康管理,重启全民健康“宝、通、码”,盘活居民三年抗疫数据资源,建设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推进公民健康医疗治理体系现代化。
4、推动健康医疗数据要素流通试点区域先行先试
在全国范围遴选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试点区域,验证相关标准、政策,探索惠民、惠政、惠医、惠企的健康医疗数据要素应用,形成区域性的多方共建共治的健康医疗数据要素生态。
5、医疗机构要构建适应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流动使用的数据要素体系,定期评估和考核,与医保结算挂钩
鼓励数据的拥有方和控制方建设符合居民智能健康数据护照流动应用行业标准和规范的数据要素体系。
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
许明金表示,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引导多种类型的数据交易场所共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性、行业性数据高效流通,加快形成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助力全国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加速构建。
在许明金看来,近年深圳积极贯彻中央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制度保障体系、数据要素登记和市场生态体系完善等方面,为承接国家级数据交易所积累了有益经验。
基于此,许明金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等支持深圳建设国家级数据交易所,给予深圳数据交易所国家级数据交易所牌照。与此同时,许明金还提出四项建议:
首先,国家发展改革委可支持深圳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登记平台,建立数据登记存证制度,完成数据要素登记体系架构规划和顶层设计,并支持深圳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数据财产权并划定其各项权能的归属。
其次,建议财政部支持深圳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建立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和市场化定价机制,支持深圳将数据要素纳入企业会计核算,探索涵盖核算范围、核算分类、计量与处置等内容的数据资产账务处理和报表制度。
再次,建议中央网信办支持深圳选择代表性企业试点开展跨境数据合规治理、安全自评估等工作,允许深圳率先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初评工作。
此外,许明金还建议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气象局等相关部委支持深圳围绕金融、电信、交通、医疗、气象等重点领域开展数据流通交易应用场景试点工作。
NIS研究院整理编辑
要备注:工种+地点+学校/公司+昵称(如网络工程师+深圳+华为+李工),根据格式备注,可更快被通过且邀请进群~
推荐站内搜索:最好用的开发软件、免费开源系统、渗透测试工具云盘下载、最新渗透测试资料、最新黑客工具下载……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