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为定位追踪技术引发诉讼,继去年11月以近4亿元(美元,下同)与40州达成和解协议后,再同意额外支付2950万元,化解首都华盛顿与印第安纳州的官司。
综合《国会山报》及pcmag.com报道,谷歌这次与两地检控部门取得共识后,同意就“欺骗和操纵”消费者藉此获取定位数据的部分,向华府支付950万元,另就“欺骗定位追踪”的技术,向印州支付2000万元。
按照和解协议,谷歌同意在未经明确同意前,不与第3方广告商分享用户的精确定位,并会在收集信息后30天内删除数据。
公司还同意向消费者发出通知,解释删除纪录的操作方式;简化流程让用户更容易拒绝追踪;以及在网页中披露公司追踪定位的方法和政策。但在上述措施之余,谷歌无需承认行为不当。
首都华盛顿的总检察长拉辛(Karl Racine)12月30日在推特发文表示,谷歌使用欺骗性质的“黑暗模式”获取客户位置数据,然后操纵消费者,民众“几乎不可能”阻止,因此当局才会起诉谷歌。
印州总检察长罗塔基(Todd Rokita)也发表声明,表示检控部门致力保护州民免遭科技巨头侵犯私隐,当局将继续追究网络企业不当操纵消费者的责任。罗塔基还指责,谷歌至少从2014年起便使用欺骗及误导手法,收集印州消费者的位置数据,继而建立详细的数据库并设立广告目标群。
这次事件由美联社在2018年率先披露,随后多州提起诉讼,去年11月谷歌同意向40州支付近3.92亿元和解金。
谷歌发言人回应时援引公司去年11月的博客文章,表示公司在与各州达成和解时曾征求意见,也质疑40州基于公司已经停用、更改的过时政策而提出诉讼,谷歌将在未来几个月推出更多新措施,包括简化操作方便用户删除数据,改进信息中心,以及在用户设置账户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等。[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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