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lare命令 – 声明shell变量
declare命令用于定义shell变量,但declare定义的变量仅能在当前shell环境中起作用,切换shell环境后将无效。
语法格式: declare [参数] [目录]
常用参数:
-a声明数组变量-f仅显示函数-F不显示函数定义-i先计算表达式,把结果赋给所声明变量-p显示给定变量的定义的方法和值,当使用此选项时,其他的选项将被忽略-r定义只读变量-x将指定的Shell变量转换成环境变量
参考实例
显示已定义的变量:
[root@linuxcool ~]# declare
定义新的Shell变量:
[root@linuxcool ~]# declare var1=“hello”
使用“-i”定义新的变量:
[root@linuxcool ~]# declare -i var2=100+200
使用“-p” 显示变量var1和var2的定义:
[root@linuxcool ~]# declare -p var1 var2
显示所有的环境变量:
[root@linuxcool ~]# declar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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