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信息不对称与市场透明度不足,加剧价格失真,造成信息壁垒下的寻租空间
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价格虚高的核心原因。部分供应商利用采购方对市场行情的不熟悉,通过虚报价格、模糊产品参数或捆绑服务等方式抬高报价。
传统采购模式下,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壁垒。供应商利用区域市场差异、技术参数定制化等特点进行差异化报价,而采购单位难以获取全国范围内的实时比价数据,给虚高定价留有操作空间。例如,石棉县希望小学案例中,供货商最初提供的相机与需求不符,反映出采购需求定义不清、市场比价机制缺失的问题。
2.2 预算编制脱离市场实际,映射预算编制的双重困境
部分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缺乏充分市场调研,直接采用供应商报价或历史采购价作为依据,导致预算虚高或参数错配。这种现象往往与采购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第三方论证机制缺失有关。
2024年7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明确指出部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存在脱离市场实际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依赖历史报价而非动态市场调研,导致预算虚高与技术参数错配并存。报告中进一步分析了此类问题的深层原因,包括采购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第三方论证机制缺失等,这一数据反映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系统性漏洞,也为后续政策优化(如推进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强化预算编制科学化)提供了重要依据。
2.3 采购流程监管缺位,监管机制尚未形成闭环,凸显监管链条的断裂之痛
部分项目在招标评审环节存在漏洞,如专家审核不严、供应商资质核查流于形式,甚至存在“萝卜招标”等违规行为。从采购文件编制、评标定标到履约验收,尚未建立全流程数字化追溯体系。案例中违规行为在验收阶段才被发现,表明事中监管手段不足,过度依赖事后纠偏。重庆三峡学院案例中,供应商以低端产品冒充高端设备中标,暴露出技术参数审核和履约验收的失效。
2.4 供应商管理松散,存在漏洞,暴露供应商管理失控黑洞
高价采购事件背后,是供应商准入机制的严重失效。缺乏动态的供应商评价机制,会导致高风险供应商重复参与采购。部分企业未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或对供应商的历史履约记录缺乏跟踪。部分企业供应商库更新滞后,准入审核流于形式。如案例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承诺不符,反映出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估、产品交付核验等环节存在监管盲区。更有供应商通过围标串标、技术参数绑定等手法操控价格。
某些采购项目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关系标""人情标"屡禁不止,部分采购人优先选择本地供应商或关联企业,限制了市场竞争,变相推高价格。
某地级以上城市近三年采购数据显示,本地企业中标率高达68%,但产品价格平均比外地供应商高15%-20%。这种非市场化的竞争环境,实质上构成了变相的区域性贸易壁垒。这明显与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相违背的。
三、破局之路:"制度+技术"双重革新
先说一下,国家有关部门(主要是发改委和国资委)最近出台相关政策以及发布的新闻中,关于此类问题的一些解决办法。
3.1 强化全流程数字化监管
国资委建设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子系统(即中央企业采购交易在线监管系统)在服务国资监管、促进中央企业提升采购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稳步实施大数据战略,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管。聚焦中央企业采购领域需要改进提升的短板,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作用,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合同履约和采购产品质量,有效防范廉洁风险。以采购交易为切入点,指导国有企业全面提升供应链管理水平,在带动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国资委同时推动构建“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作为中央企业采购交易在线监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整合企业的工商、财务、交易数据,形成商品价格指数和供应商信用画像,为采购方提供公允的市场参考。该系统已实现中央企业采购数据全链条覆盖,2024年节约采购成本超5400亿元。
该系统汇聚全国交易数据,生成商品均价指数,基于市场真实交易数据,由各类交易数据经科学算法生成,对各品类数据进行采集、多轮精校验处理,依据2σ原则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后,以相同地区、相同时间段、相同商品、相同规格为筛选条件,计算出不同商品品规的全国和各地区市场参考价,帮助采购方快速识别异常报价。
3.2 规范非招标采购方式
《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非必须招标项目采用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等四种方式,严格限定直接采购的适用条件(如独家专利、紧急情况等),防止滥用单一来源采购.
3.3 推动集中采购与联合比价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整合各层级采购需求,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降低成本,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历史交易和实时报价,促进供应商竞争。
3.4 加强高风险供应商共享与惩戒
建立行业级“高风险供应商名单”制度,对串标、虚假报价的供应商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在线监管系统实现风险提示闭环管理。
四、防范采购价格问题的综合措施
4.1 前置需求管理:规范需求定义与预算编制
①精准需求定义
明确采购标的的技术参数、性能标准及预算上限,避免因需求模糊导致供应商以次充好或虚报价格。例如,成都某高校采购防火墙时因技术参数定义不清,导致供应商以低端产品冒充中标。参考《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采购前需通过市场调研与专家论证确定最低研发目标和最高费用。
②科学预算编制
依托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中的商品价格指数,结合历史成交价及市场均价,制定合理预算上限。
4.2 强化数智化工具应用:构建智能比价与预警机制
①接入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数据深度应用
接入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实时获取同类商品的全国交易均价、供应商信用画像及风险提示。例如,该系统已集成工商、财务、履约等数据,可自动识别供应商串标、资质造假等行为。
②价格偏离阈值报警
利用大数据分析设定价格偏离阈值(如±20%),触发自动预警。例如,某央企电子商城通过比质比价功能,发现某路由器报价超市场均价150%后中止采购。
4.3 动态考核供应商:全生命周期评价与分级管理
①准入-考核-淘汰机制
建立供应商库并实施动态考评,重点关注履约能力、质量稳定性及诚信记录。每年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淘汰评分低于阈值的供应商。
②共享“高风险供应商名单”与联合惩戒
对接国资委高风险供应商数据库(见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风险查询模块),引入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等公开信息,对串标、虚假履约的供应商实施行业禁入。
4.4 压实监督责任:穿透式审计与终身追责
①合规纳入巡视审计重点
将采购流程规范性、价格合理性作为审计核心指标。例如,重庆三峡学院案例中,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后发现审核漏洞,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国资委通过在线监管系统实时监测2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2023年提示风险问题1700余个。
②违规行为终身追责
建立采购责任追溯机制,对违规决策、暗箱操作等行为实行终身追责。
五、从"人工采购"到"智慧治理"的转型
随着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的深化应用,公共采购正在经历三个层面的深刻变革:
①决策机制智能化:AI辅助系统可自动生成采购方案。
②价格形成市场化:全国统一大市场数据池将会使价格波动率出现明显下降。
③监督体系立体化:形成"算法预警+人工复核+社会监督"的三重防线
六、总结
近期曝光的采购乱象,实质上是传统治理体系与现代化市场需求的剧烈碰撞。企业采购价格乱象的根源在于机制漏洞与监管乏力,其治理本质上是现代供应链体系的重构过程。采购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流程优化,而是要重构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关系。当数字化监管系统覆盖全部国企采购项目,当供应商信用画像成为参与采购必备"数字身份证",企业采购才能真正实现从"治标式整改"向"治本性变革"的跨越。
在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唯有坚持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才能根治采购领域的沉疴顽疾。从近期案例来看,国资委通过"制度+技术"双轮驱动,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为核心抓手,推动采购全链条阳光化、集约化。随着该系统的深化应用以及《指导意见》的全面落实,公共采购正从"人工比价"迈向"数据治购"的新阶段。未来需进一步落实穿透式监管,将地方国企纳入统一体系,方能从根本上遏制价格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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