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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 丁晓东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是指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监督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为合规审计提供了法律依据。《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则进一步细化了审计的具体实施规则,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球范围看,合规审计已经成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标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早在2010年代便通过行政和解协议的方式要求谷歌和脸书通过第三方进行隐私审计。富有影响力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同样较早地引入了数据保护审计制度。除美国和欧盟外,俄罗斯《联邦个人数据法》、印度《数字个人数据保护法》等新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都纳入了合规审计相关内容。然而,全球范围内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审计制度的最佳实践尚未获得共识。立足于中国的数字经济与监管经验,《办法》在以下方面给出了中国方案。其一,明确审计的类型与形式。《办法》将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分为两类:一是个人信息处理者自行定期开展的合规审计,二是依据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要求开展的合规审计。针对这两类审计,《办法》规定了不同的审计频率与触发条件。处理个人信息超过100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需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没有强制要求;对于依部门要求开展的审计,以发现较大风险或发生安全事件为触发条件。通过区分审计类型并细化要求,《办法》实现了“定期体检”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双重监管效果。这种分类设计不仅有助于提高审计的针对性,还能够有效平衡监管效率与企业负担。其二,强化审计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全球范围看,合规审计在美国、欧盟等法域已有所尝试,但过往域外针对谷歌、脸书的审计要求多流于形式,仅在于披露其存在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程序,而非实质效果。《办法》从独立性与专业性两方面入手,确保审计的实效性。独立性方面,《办法》规定依部门要求开展的审计必须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且同一机构连续服务同一对象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这一规定有效避免了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对象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关联,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专业性方面,《办法》规定专业机构应当具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能力,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场所、设施和资金等,并鼓励相关专业机构通过认证。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为专业机构正常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担审计费用。专业机构还需确保其诚信正直、公正客观地作出合规审计职业判断。上述规定有助于提升审计结果的公信力,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从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提升合规审计的专业水平。其三,规范依部门要求开展的审计程序。针对风险较大或发生安全事件时的审计,《办法》明确了职责部门、个人信息处理者与专业机构之间的协作程序。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完成合规审计后,应当将专业机构出具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报告报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按照部门要求对合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向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报告。这一程序体现了“受规制的自我规制”理念,既发挥了专业机构的专业优势,又渗透了职责部门的公益判断。通过这种协作机制,《办法》在提升审计效率的同时,也强化了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四,避免审计对个人信息处理者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办法》在确保审计效果的同时,注重减轻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负担。对于定期审计,个人信息处理者可自行决定是否采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灵活适应自身业务状况。对于专业机构进行的审计,《办法》特别要求专业机构对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职责中获得的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合规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删除相关信息。其五,建立全面的审计指引。《办法》的附件部分详细列出了审计指引,涵盖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处理规则、告知义务、共同处理与委托处理情形、个人信息转移等多个方面,全面反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义务体系,并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指引。目前,我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标准化工作正在进行,上述参考要点为各层级技术标准的进一步落地与实操提供了重要的引导。指引的设置有力预防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配套行政法规的目标虚置,同时为技术标准的细化提供了焦点。《办法》的出台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立法和监管体系的重要补充,标志着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治理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键配套制度,该《办法》首次系统性地构建了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合规审计框架,为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合规实践与监管部门的执法提供了具体指引。从国际视角看,《办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避免了合规审计的形式化,具有实质提升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潜力。《办法》的公布不仅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信任社会的关键举措。未来,随着《办法》的施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将迈向更高水平,为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治理现代化注入新的动力。(来源:中国网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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