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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第十一部分“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强调,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202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个人信息保护法》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并将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确保《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全面贯彻和实施。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让我们回顾和领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精彩亮点,有助于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精神实质。《个人信息保护法》总则部分确立了多项处理个人信息的基本原则,对这部法律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涉及的是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准则,特别是在云环境和平台经济的背景下,很多新型和疑难的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很难精准地适用具体相应的法律条款,但是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具有协调、漏洞补充和缓和规则不公正的作用,对新型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适用发挥重要作用。《个人信息保护法》主要确立以下五项重要原则:一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二是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原则;三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四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人信息质量原则;五是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原则等。以上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如“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等原则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及《网络安全法》《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均有体现,已经成为我国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通用规则。下一步,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配套规定,重点聚焦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和标准的建设,建立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删除等全生命周期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出台专门的个人敏感信息保护规则,制定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细则等。同时,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宣传普及,把个人信息保护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和个人信息保护法治素养。(来源: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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