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社消息,8月27日,在2024数博会“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新质生产力”交流活动中,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出席,并重点介绍了数据产业和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两个政策的起草情况。他表示,我国数据产业正呈现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未来几年有望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
“欢迎大家积极建言献策,我们也将认真研究吸纳,让政策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企业有感、市场有感。”陈荣辉最后提到。关于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陈荣辉表示,国家数据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量:
一、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着重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链协同、推动数据产业区域集聚三个方面,进行点、线、面体系化的布局。突出分类指导,明确数据技术产业重点支持方向,加强区域协同。支持各地方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引导各地逐步形成协同互补、特色发展的格局。
二、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重点培育一批从事数据资源汇聚、技术创新、应用赋能、流通交易、安全服务以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繁荣数据产业生态。从数据技术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动态安全保障等各个方面进行系统部署,支持各类业态创新发展。
四、优化数据产业发展环境。重点从制度标准建设、财税金融支持、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加大政策供给和支持力度。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不少地方和企业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数据企业的认定标准,国家数据局将加快推动相关工作,推动数据企业培育体系,为各类要素资源精准支持数据企业发展提供指引。
陈荣辉透露,这份文件目前正在按程序进一步广泛征求大家意见,很快就会出台实施。
陈荣辉提到数据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三个方面,公共数据文件很快就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个人数据正着手在研究。
关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文件,他表示前期国家数据局进行了大量调研,总体上来看企业数据价值潜力还有较大的释放空间。聚焦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重点介绍四个方面的政策考量:
一是保证企业合法用数的权力。调研中发现,不少企业对其能够对哪些数据进行开发,享有哪些权益存在着疑惑,特别是对于企业采集获取的外部数据。将考虑企业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享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权力,规定企业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开发利用数据,同时进一步明确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分配原则。增强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内生动力。
二是推动企业数据的共享开放。在市场规律作用下,数据向平台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聚,对这些资源富集企业掌握的数据,市场普遍充满期待。出于商业竞争、数据安全等考虑,企业对开放这些数据存在一定的顾虑。对此,将提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展链主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贡献行业数据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共享共用,引导央国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支持建立基于可信第三方的互信合作机制,促进跨主体、跨行业、跨领域数据可信流通和融合利用。
三是促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中小企业数字化基础较弱,治数、用数能力亟待提升,要深度推进数字化转型,推动建立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企业数据资源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数据服务。通过发放算力券、数据券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降低中小企业用数成本。
四是提升数据合规治理效能。近年来企业的数据合规意识不断的增强,合规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但对有效兼顾数据安全和创新,企业期待更清晰、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指引,稳定发展预期。所以文件提出,鼓励企业在防范实质性风险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敏感级别的数据和数据处理场景,采取差异化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措施,优化内部合规审批流程。同时,持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规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尽职免责的机制,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
尊敬的朝林副省长,梅宏院士,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企业家和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2024数博会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新质生产力交流活动。我谨代表国家数据局向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数据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专家、企业家和媒体朋友,以及从事数据工作的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强调要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上个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据产业化和产业数据化的政策体系,并就建设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加快建立数据相关制度规则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首次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今天我们齐聚一堂,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释放新质生产力为题进行专题交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共话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数据局自去年10月25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加紧研究制定数据领域制度规则,加快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布局,着力以数据资源高水平开发利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数据力量。一年来,数据局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一些智库机构和企业也深度参与了部分政策制度的起草工作。大家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内容和进度都很关心,借此机会我简要介绍一下数据产业和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这两个政策的一些起草情况。首先,关于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推动数据产业繁荣发展,既是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必然选择,也是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推动下,数据基础制度加快建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拓展,我国数据产业发展初见成效。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一是数据技术和应用创新活跃。2023年全国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Z字节,同比增长22.44%,人工智能大规模等数据驱动的技术创新加速突破,数据产业和服务向各行业领域广泛渗透,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竞相涌现。二是数据产业快速增长。数据采、存、算、管、用需求不断提升。我国数据产业正呈现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未来几年有望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长速度。三是数据产业链逐步完善。我国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数据产业链,涉及数据采集、计算存储、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安全治理等各个环节,各类型的头部数据企业逐渐成为带动产业链突破的主力军。为推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公开发布了数据产业分类布局的研究课题,组建了政策研究工作组,对国内外100多家数据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组织召开多场研讨会,听取院士专家、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从调研情况看,我国数据产业在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的同时,也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具有国际竞争力数据企业相对比较少,产业结构不平衡,产业生态不健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政策举措,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考量:1、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坚持全国“一盘棋”,着重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链协同、推动数据产业区域集聚三个方面,进行点、线、面体系化的布局。突出分类指导,明确数据技术产业重点支持方向,加强区域协同。支持各地方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引导各地逐步形成协同互补、特色发展的格局。2、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面向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针对性政策的供给,重点培育一批从事数据资源汇聚、技术创新、应用赋能、流通交易、安全服务以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3、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注重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着力打造竞争有序、繁荣或许的产业生态。从数据技术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流通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动态安全保障等各个方面进行系统部署,支持各类业态创新发展。4、优化数据产业发展环境。重点从制度标准建设、财税金融支持、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加大政策供给和支持力度。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不少地方和企业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数据企业的认定标准,国家数据局将加快推动相关工作,推动数据企业培育体系,为各类要素资源精准支持数据企业发展提供指引。这是我介绍第一份文件的起草情况,这是我们目前正在按程序进一步广泛征求大家意见,相信很快就会出台实施。其次,关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文件。我们把数据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三个方面。公共数据文件很快就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目前我们也正在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个人数据我们也正着手在研究。有研究认为,数据流动量每增加10%能带动GDP增长0.2%,预计到2025年全球数据流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11万亿美元。以制造业为例,数据驱动生产流程优化可以使停机时间减少30%-50%,可以提升生产效率20%-25%。支持企业用好数据,不仅可以增强企业竞争力,赋能产业链协同发展,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也对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前期我们组织召开了30多场的调研座谈会,跟70多家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深入剖析制约企业数据资源流通利用的堵点、卡点问题,听取各类企业的政策诉求。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企业数据资源流通利用的堵点、卡点问题,听取各类企业的政策诉求。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已经有一些很好的实践。比如不少企业利用数据开发精准营销、柔性制造和智慧供应链管理,一些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主动向生态合作伙伴开放数据服务,但总体上来看企业数据价值潜力还有较大的释放空间。聚焦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重点介绍四个方面的政策考量。一是保证企业合法用数的权力。调研中发现,不少企业对其能够对哪些数据进行开发,享有哪些权益存在着疑惑,特别是对于企业采集获取的外部数据。我们考虑企业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享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权力,规定企业在不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开发利用数据,同时进一步明确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分配原则。增强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内生动力。二是推动企业数据的共享开放。在市场规律作用下,数据向平台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聚,对这些资源富集企业掌握的数据,市场普遍充满期待。出于商业竞争、数据安全等考虑,企业对开放这些数据存在一定的顾虑。对此,我们提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展链主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贡献行业数据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数据共享共用,引导央国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支持建立基于可信第三方的互信合作机制,促进跨主体、跨行业、跨领域数据可信流通和融合利用。三是促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中小企业数字化基础较弱,治数、用数能力亟待提升,要深度推进数字化转型,推动建立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管理等各环节的企业数据资源体系,支持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数据服务。通过发放算力券、数据券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采购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降低中小企业用数成本。四是提升数据合规治理效能。近年来企业的数据合规意识不断的增强,合规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但对有效兼顾数据安全和创新,企业期待更清晰、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指引,稳定发展预期。所以文件提出,鼓励企业在防范实质性风险的前提下,针对不同敏感级别的数据和数据处理场景,采取差异化的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措施,优化内部合规审批流程。同时,持续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规则,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尽职免责的机制,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关于两个政策文件,我就先简要介绍这些,也是借助数博会这个平台在这里做一个政策的吹风。我们欢迎大家积极建言献策,我们也将认真研究吸纳,让政策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企业有感、市场有感。最后,衷心希望各位嘉宾能够充分利用这次交流活动机会,深度探讨数据领域的技术和趋势,分享各自的经验与见解,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推进数据事业的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贡献。来源 数据要素社综合整理自数博会、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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