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日,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人工智能领域侵犯商业秘密案有了结果。
案发:机房里多出一台电脑
浦东新区张江地区检察院是浦东新区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专门负责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023年年初,该院检察官接待了一家科技创新企业A公司的代表。交流中,检察官得知,A公司是一家从事人工智能芯片研发及销售的企业,主要研发视觉人工智能处理器NPU(嵌入式神经网络处理器)芯片,属前沿的芯片技术领域,是国家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
A公司机房内存储了包含该公司芯片研发核心代码在内的大量保密数据,为防止核心技术代码泄露,公司设置了多层级的保密管理及相应的服务器安全策略。然而在2022年11月,工作人员查看机房时发现,机房内竟多出了一台电脑。
经对服务器日志、电子数据等提取发现,从2022年年中起,服务器中存储的包含芯片研发核心代码在内的大量保密数据被复制传输至这台电脑并上传到云端,而频繁登录服务器进行传输的账号指向一人——A公司创始人之一、公司股东郭某。A公司随即报案。
“我这么做只是为了公司备份数据而已。”事发后,郭某承认他将公司机房服务器中的核心技术代码拷贝并上传到个人网盘中,再通过网络下载到个人电脑,但他也主张自己有权限这么操作,这是正常的工作需要。
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无法立案。但在公司看来,郭某的举动让公司的核心技术和数据处于极大风险中,公司融资也受到影响。
焦点:是否属于盗窃商业秘密
A公司管理层找到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但人工智能领域技术信息的专业壁垒、侵权行为的认定、商业秘密的界定等系列难点都让调查核实工作一度步履维艰。在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下,张江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一纵一横”商业秘密立体保护机制的优势,指派检察官全面梳理证据材料、实地走访,并多次举行公检联席会议研讨。经调查核实,该院认为郭某违反公司保密规定,以盗窃手段窃取公司核心技术代码的行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遂对该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2023年9月,张江地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通知立案书。公安机关立案后,该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全程跟踪案件进展。由于张江地区检察院是浦东新区检察院的派出院,今年1月,该案由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研判,A公司在服务器架构及后续完善中,设计了自动备份的服务器,能实现服务器内数据自动备份。郭某所谓‘为公司备份数据’的辩解站不住脚。”承办检察官指出,A公司制定保密工作制度,设置相应的服务器安全策略,为的就是禁止公司服务器中的核心技术代码被复制下载乃至上传到互联网。
此外,经调查发现,郭某以核心人员的身份出现在另一家科技公司B公司的宣传资料中,并参与该公司的对外融资活动。郭某复制传输A公司核心数据的时间与他参与B公司融资宣传等活动的时间高度重合。
“私自复制、下载上传公司核心技术信息,是为了在和公司离职谈判的时候增加话语权,也方便为我以后出去找工作增加砝码。”郭某最终认罪。
但该如何准确界定商业秘密以及涉案技术信息的价值呢?为此,承办检察官与该院检察技术人员在上海市检察院声像鉴定检察技术专业办案团队辅助下,开展技术性审查。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涉案技术信息具有非公知性,郭某窃取的核心技术信息代码与A公司主张的代码具有同一性。同时,承办检察官通过参考类案检索情况和本案技术秘密研发情况,确定了计算合理许可使用费的标准,从而认定犯罪金额。经评估,涉案两项技术信息的合理许可使用费共计230余万元。今年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郭某提起公诉。
溯源:履职脚步不停歇
“事情发生之后,公司融不到资金,深陷大规模裁员危机。”张江地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多次走访调研A公司中了解到,该案严重影响了该企业的后续研发进展,企业由此陷入困顿。依法打击犯罪重要,护航企业长久持续发展同样重要。办案中,检察机关与法院一起积极促使双方化解矛盾,推动权利人企业与被告人一揽子解决双方股权争议,助力科创企业A公司减轻负累。被告人郭某作出了赔偿,权利人企业也表示谅解。
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该公司存在的高层管理人员监管、离职员工泄密风险预防等制度漏洞无一不为企业敲响警钟。针对走访A公司时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及时提出完善建议,帮助权利人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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