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在台湾岛内引发舆论海啸,各政治派别的头面人物纷纷站出来表态,一时间群丑乱嚎——
一、拿人民挡剑
头号“台独”分裂分子赖清德妄言:“中国大陆无权因台湾人民的立场而制裁他们,也无权跨境追究台湾人民的责任。”
赖清德怕了,黔驴技穷的他祭出了他的底牌:拿人民挡剑。我们的《意见》非常清楚,是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而不是受“台独”势力迷惑的有某种台独倾向的台湾人民。
那么,谁是“台独”顽固分子呢?《意见》说的很明白,那就是《意见》的第二条《准确认定犯罪》的12款标准,和广大人民群众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这12款标准说得非常非常具体,每一项罪行的量刑都标识了具体的数量。难道赖清德看不明白吗?他看明白了,他知道自己最后的结局,黔驴技穷,只有拿广大人民群众去赌他自己的命了。
可是,台湾人民会替他挡剑吗?当然不会。我相信台湾人民受“台独”分子蒙蔽是暂时的,台湾人民总有一天会觉醒,会看穿赖清德之流拿两千三百多万台湾人民的生命去谋取自己的私利的丑恶嘴脸。台湾人民应该注意到另一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这等于给台胞台企准备了另一个家园。回来吧!千万别稀里糊涂地给“台独”分子挡剑。
二、作茧房自缚
本来,朱立伦向来都是遮遮掩掩。这一次,他装不了了,比赖清德还先发表他的谬论。他说:中国大陆对“中华民国”和台湾所有民众没有任何司法管辖权。
看到没有,他说的“没有管辖权”,和赖清德的“两岸互不隶属”有什么区别呢?没有呀!只有“互不隶属”才可以推论出“没有管辖权”呀!可见他和赖清德一样是地地道道的“台独”分子,只是他心存机会主义的企图,所以他一直以来遮遮掩掩,让人看不清他的真面目。《意见》像一面照妖镜,使他原形毕露。
和赖清德如出一辙,朱立伦也拿“民众”挡剑,了。我倒希望他下想明白,他是“台独”份子的一员呢还是人民的一员。如果是前者,那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如果是后者,他大可放心,法律从来不惩罚人民而只会保护人民。如果他执迷不悟,为“台独”站台,那就等于作茧自缚。执法之时,想对他从轻发落都没有机会了。
三、反嘴咬一口
还有台湾省的一些“明独”“暗独”站纷纷出来嘟嘟嚷嚷,比如蒋万安之类。说什么《意见》不利于两岸交流。试问:如果没有“台独”份子丧心病狂妄图分裂国家,哪里会有这份《意见》的颁布?这不是反嘴咬一口吗?这种倒置因果,混淆视听的谬论显得那么愚蠢可笑,以为颠倒一下逻辑顺序就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希望他们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是该做出自己的选择的时候了。
希望台湾省内的各类政治人物有马英九的觉悟,认真阅读《意见》,认清天下形势,站到真正的人民立场上,一起抵制“台独”份子分裂国家的恶劣行径,做反对分裂国家的功臣而不是分裂国家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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