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中,重要的一环就是“转移赃款”。近日,海淀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犯罪分子用虚假“余额宝”,通过虚假“Q币”交易方式进行“跑分”,实际上是帮助跨境电诈、网赌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仅2个月这个团伙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
电诈报警牵出“神秘”团伙
“我遭遇电信诈骗了,说好的‘提现’完全实现不了!”接到刘某某的报警后,警方调查发现,被害人下载某软件后,按照客服指导多次充值买大买小,但实际上只是手机屏幕上的数字在变化,实际钱款早已经被转移走。
警方循着赃款流向,发现其中1笔1万余元转账到了一个叫做周某某的银行卡内。通过技术手段,警方锁定周某某的位置,在北京某公寓。当警方进入公寓,现场有10余人在忙碌操作着手机、电脑,警方现场起获手机、电脑30余部,涉案银行卡60余张。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个犯罪团伙,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从现场起获的手机和电脑中,并没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软件——这伙人并非相关犯罪,他们在干什么?
“前夫哥”在国内搭建“跑分平台”
经审讯,这个犯罪团伙主犯是田某。田某交代,其前妻在菲律宾的“闪电支付平台”工作,该平台需要使用国内的银行卡帮助转移网络赌博、网络诈骗赃款,并承诺每笔流水可以抽取一定分成。
我国一直严厉打击网赌、电诈等上下游犯罪,田某便想用“跑分平台”的方式,帮助结算资金支付,说白了就是“洗钱”。
田某供认,这种犯罪模式,仅需要银行卡、两部手机就可以完成。因此,他找到马某等人负责管理,招揽“操作手”。
团伙中主要“操作手”高某详细交代了犯罪流程。“我们每个人至少有两个手机,一个下载‘欢乐钻’软件,一个登录‘余额宝’。”高某说,所谓“欢乐钻”软件,相当于一个资金进账提醒,这个软件和手机号绑定,每当有赃款汇入涉案银行卡就会有信息提醒;此外,所有人手机中还要安装一款叫做“TG”的境外加密聊天软件,这个软件分成很多工作群,工作群里也会提醒有资金流入。
随后,操作手在手机浏览器上输入田某说的某网址之后,就会出现一个“余额宝”的页面,这个“余额宝”和正规“余额宝”完全没有关系。进入虚假“余额宝”后,就会出现一个“购买Q币”选项,按照提示操作,用银行卡中的赃款全部购买“Q币”,购买转账成功之后,将转账成功的界面截图上传到虚假“余额宝”上,这一单就完事了。高某供认,根本不存在“Q币”,所谓“购买Q币”,就是把赃款转移到另外的账户上,这个账户控制在电诈、网赌等犯罪团伙手中,就和他们没有关系了。
操作手完成上述操作后,田某就可以“跑分”了。所谓“跑分”就是利用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以及银行卡替别人收款,从中赚取佣金。按照约定,田某每经手1万元流水可以抽取50元利润。
检方以非法经营罪指控
检察官仔细核对每笔转账流水,最终确认,自2021年年底到2022年2月案发,田某这个犯罪团伙仅2月有余的时间,银行卡流水数额已经达到1.8亿元人民币。
对于田某等人的犯罪定性,检察官介绍,司法实务中,犯罪嫌疑人单纯提供银行卡帮助收取、转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赃款或者通过ATM机、柜台等取现较为常见,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罪名。本案中,田某等人使用境外“余额宝”软件,以买卖“Q币”这种虚假交易的形式,实则通过“跑分平台”绑定大量收购来的境内银行卡,为跨境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赃款进行“跑分”,应认定为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终,检方对田某等10人提起公诉。近日,海淀法院支持了检方的指控,分别判处田某等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十一个月不等。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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