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信息时代的“时”与“势”,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工作,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围绕依法治网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这一思想为维护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体系等提供了方向指引。随着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互联网对人类社会发挥更大促进作用。与此同时,网络领域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网络犯罪、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等时有发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网络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我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取得重大成就,党对网信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网络空间主流思想舆论巩固壮大,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持续提升,网信领域科技自立自强步伐加快,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有效发挥,网络空间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明显增强,网络强国建设迈出新步伐。新时代,我国网络安全工作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习近平同志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引领领航掌舵,在于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是一种大安全观。网络安全既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非传统安全的典型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网络安全既是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深刻影响其他领域的安全。在信息时代,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政治安全、国土安全都与网络安全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网络安全已成为我国面临的最复杂、最现实、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之一,是我们当前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它不仅是网络本身的安全,而且关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国家安全在网络空间中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网络安全,必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有“大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理念贯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与各环节。要坚持系统观念,系统分析国家安全形势,全面评估安全风险,整体谋划安全策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维护网络安全具有迫切性,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新模式,但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网络犯罪已成为危害我国国家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等的重要风险之一。”因此,我国必须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维护网络安全是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需求。一方面,网络安全是新安全格局的关键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强化经济、重大基础设施、金融、网络、数据、生物、资源、核、太空、海洋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新征程上顺应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是新发展格局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面对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的新形势,必须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提前预判、系统部署。推进网络安全治理是推动国家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一方面,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网络空间不仅成为各类网络攻击与安全威胁的第一战场,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场域。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是信息化协同发展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信息化为我国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提供了有利契机,需要统一谋划和部署。网络安全为信息化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因此,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我们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坚定不移推进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是信息文明时代的厚重基石。“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数千年中华文明演进和兴衰交替,反复证明和诠释了这一朴素而深刻的道理。新时代我国网络法治建设,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不断探索,守正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网治网之路,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为网络强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网络安全法既设定了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也为建立健全相关方面的具体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性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的出台,顺应了网络空间安全化、法治化的发展趋势,开启了依法治网的新阶段。
夯实网络空间法制基础。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我国需要划定网络安全红线,对威胁网络安全的行为给予精准高效的打击。通过制定国家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系统构建网络安全法律制度,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有效应对网络安全风险。捍卫网络空间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国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网络时代司法需求,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赋能传统司法,完善网络空间主体权益,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持建管用并重、兴利与除弊统一,体现了对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网上宣传,建立全媒体传播体系,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效能,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推进依法治网,是完善国家治理的新领域、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课题、互联网发展管理的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加快制定完善网络法律法规,加大网络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网络普法工作,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确保互联网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同时,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作为网络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的网络安全建设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凝聚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营造安全、公平、健康、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要坚持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良性生态。要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既大力培育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信网络等新技术新应用,又积极利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新技术应用。要坚持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立足于开放环境,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网络安全信息统筹机制、手段、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安全产业,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主管部门履行好监管责任,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断网络犯罪利益链条,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深入开展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依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和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社会事务,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也是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依靠力量。加深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及时向人们普及最新的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数据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及网络设施安全等网络安全知识,让人们对网络安全有更全面、深刻的认识。拓宽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以百姓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网络安全理念、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推广网络安全技能,广泛开展网络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家庭等活动,有力推动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的提升,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优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方式,坚持网络安全理论与网络安全实践相结合,针对不同人群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在头脑中真正筑起网络安全的“防火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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