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不要碰,这事懂技术人员的底线,黑灰确实赚钱,但是这都是刑法里面写的有的,一但碰了很难收手,诱惑太大,在干其她的根本提不起劲。
最近,《今日说法》节目在央视播出一起案例,讲述一位出生于90年代的年轻程序员,因设计并散布违规的视频抓取工具,在短短一年内非法牟利超过七百万人民币,最终难逃法网,被判刑罚。
国内一家广为人知的短视频分享平台向警方报案,揭露网络上存在一款黑软件交易,该软件使得购买者能够规避平台设置的内容审查系统,肆意盗取他人创作内容并发布。
针对这一情况,台州市公安局展开深入调查,并成功拘捕一名90后犯罪嫌疑人周某,其承认参与编写视频盗用程序的事实。此案揭示了一个从软件非法开发到逃避监管的完整犯罪链,涉及团伙分工明确,上游人员专注于制作并改进这些能够篡改短视频平台审核规则的工具,以达到不法目的。
本案核心:
该程序专注于视频内容的迁移,利用视频镜像复制、消除水印、草稿覆盖及摄像头信号伪造等技术,巧妙避开原创新验证,在包括快手、抖音、小红书及西瓜视频等多个主流平台成功发布修改后的视频作品。
利用这款工具,用户能够转载他人精心制作的视频内容至自己的账户,以此迅速积累粉丝基础,并通过粉丝经济实现盈利。
周某,生于1996年,鉴于每日冗长的通勤时间,决定离职并全身心投入个人软件开发事业,在家中开展工作。
完成开发后,周某借助海外网络平台发布推广文章,吸引潜在用户注意,并招募分销商,双方协议基于销售业绩给予回扣。软件采取季度订阅制,定价为每季度90元人民币。
自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周某通过此软件共获得收益超过700万元,其中支付给销售渠道的返利总额达到了200多万元。
2023年11月16日,负责市场销售的陈某,因提供用于非法入侵和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两个月。而作为软件开发者的周某,则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周某确实是个能人(技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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