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就没有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作出重要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融入网络空间治理,推动网络犯罪检察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4月,北京市检察院发布《北京市检察机关优化检察履职深入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工作方案》,在市检察院、四个分院、八个区院成立网络检察办公室,评选网络检察专家人才7名、骨干人才23名,高质效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助力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迭代科技赋能水平,集智聚力释放首都特色检察品牌效应,为维护首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一、网络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共计8203件11625人,主要罪名包括诈骗罪(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办案数量较多的院包括海淀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东城区检察院、顺义区检察院等。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数字经济新业态伴生犯罪增长态势明显
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金融新兴模式的迅速发展,衍生出虚假投资理财APP、虚假外汇交易平台、虚假期货投资平台等新型诈骗手段,披着“网络投资”的外衣行诈骗之实,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如房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曹某等人诈骗案,行为人利用虚假外汇投资平台中虚拟的“炒外汇”功能吸引投资者,再通过操控平台后台数据控制涨跌,骗取被害人钱款人民币620万余元,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2021年以来,网络传销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借助电商平台“升级换代”,不断变换作案手法,利用互联网的超强传播力快速蔓延,参与人数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倍增。如东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梁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行为人设立虚假“网络交易平台”,吸引新会员扫描老会员二维码加入,参与加价“买卖”玉石等贵重商品,参与人员131人,梁某某等人非法获利人民币25万余元。
(二)网络犯罪向民生领域侵蚀蔓延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犯罪向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扩张趋势明显。如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敬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行为人利用定制版“抢号软件”抢挂知名医院就诊号,恶意抢占医疗卫生公共资源,严重扰乱就医秩序,损害民生利益。有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将目光聚集在教育培训、资格考试等领域,通过虚假宣传对特定需求人群实施“精准诈骗”。如市检二分院、丰台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等人诈骗案,行为人通过电话、EC营销系统、即时聊天软件等方式,谎称能够办理国家颁发的建筑领域职业资格证书,骗取数千名被害人钱款人民币7000余万元。此外,“云生活”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利用技术手段入侵他人家庭网络摄像头、窥探他人隐私等犯罪时有发生。
(三)黑灰产业链为网络犯罪“输血供粮”
网络犯罪的黑灰产业链形态复杂多元,上、中、下游链条盘根错节、快速迭代,助推网络犯罪手段多样化、引流精准化、行为隐蔽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使用VOIP、GOIP等技术设备,突破空间地域限制,在境外远程控制在境内安置的设备,批量发送诈骗短信、拨打电话;使用虚拟IP、更换IP或加密通讯等技术手段,增加反制拦截和身份溯源难度,逃避司法打击;利用视频直播平台、公众号、小程序、邮箱等常用社交平台“吸粉引流”,以发送视频、图文、邮件等方式吸引被害人添加涉诈账号。如东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柳某某等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行为人购买自媒体平台账号后,在该平台发布多篇关于股票投资经验的推广引流文章,引导读者添加推广文章末尾的社交软件账号,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对被害人实施“精准收割”。
(四)匿名“洗钱”手段助推上游犯罪滋生
网络犯罪的非接触性特点决定了对“洗钱”渠道、“洗钱”手段的高度依赖。网络空间中,具有隐蔽性、技术性和迷惑性的匿名“洗钱”手段不断出现。有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直播间人数众多、交易量大的特点,以为主播冲榜打赏为幌子,将打赏资金隐蔽回流至上游犯罪分子手中。有的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的去中心化、追溯难等特点,以虚拟币交易的方式“洗白”赃款。如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施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行为人通过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以泰达币(USDT)交易形式,帮助转移涉诈钱款人民币13万余元。
(五)互联网企业数据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互联网企业在掌握海量数据信息的同时,数据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集中化存储管理模式使企业数据成为外部网络攻击的重点目标。犯罪分子通过“撞库”、网络“爬虫”、“钓鱼”网站等方式非法获取企业存储数据。如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行为人利用他人制作的“撞库”软件,非法入侵某科技公司运营的APP后台,获取约1万个APP用户名及密码,后将非法获取的账号信息变卖获利。另一方面,互联网公司、通信公司等持有客户核心资源的单位内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公司数据并出售的情况时有发生,成为潜在安全隐患。如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龚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行为人曾任某软件公司的运维总监,在离职后利用原公司配备的最高技术权限,下载存储在服务器中包含客户信息的电子文档数据共计28万余组。
二、工作举措
2021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托网络检察办公室,聚焦网络重点领域,一体推进办案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网络检察履职效能。5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个办案组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1人被聘为公安部网络安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9人入选首批全国网络犯罪检察人才库。
(一)全链条打击网络犯罪,坚决斩断网络黑灰产业链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积极参与“云剑”“断卡”“断流”“拔钉”“清朗”等专项行动。如市检一分院、门头沟区检察院、房山区检察院办理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体现对跨境电诈团伙“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涉民生领域网络犯罪,从严惩处利用网络诈骗老年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抢占医院号源、帮助考试作弊等犯罪,如东城区检察院、西城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办理一批使用“抢号软件”抢占知名医院号源的网络犯罪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制作“黑客”软件、封装涉诈APP,为电诈分子“吸粉引流”,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直播平台打赏“洗钱”等新型网络黑产犯罪。
(二)强化网络检察综合履职,形成法律监督合力
市检察院制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网络犯罪案件实行“一案多查”,“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助推网络空间治理。如东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通州区检察院、大兴区检察院等办理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案件89件,通过刑事打击、反向移送行政处罚线索、建议网络平台清理涉传销账户等方式,推动形成打击治理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合力。制定《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一体推进犯罪惩治和公益保护。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起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北京互联网法院签订《关于协同推进网络法治工作的框架协议》,就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民事、行政案件中涉刑线索移送等达成共识。
(三)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大数据赋能网络犯罪检察“提档升级”
全市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思维和科技手段,积极建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深挖彻查网络犯罪,为网络检察能动履职提质增效。市检察院指导昌平区检察院建用涉“两卡”案件漏犯漏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全市共追捕追诉124人,向金融机构、电信营业厅等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意见87件,移送公益诉讼线索已立案4件,助力构建京津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一体化新格局。指导海淀区检察院建用“涉科创企业法律监督模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通过大数据检索分析、碰撞比对,挖掘网络黑灰产犯罪源头,助力提升网络监管效能。
(四)强化协同治理,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向互联网企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4件,针对商业腐败治理、数据合规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依法维护互联网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互联网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加强与公安机关、网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网络空间治理合力。市检察院举办“网络空间治理与金融安全保障”研讨会,与市网信办等13家行政监管单位在信息平台建设、专家智库建设等方面达成协作共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等单位召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业治理约谈会,压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丰台区检察院完成《关于网络空间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区委网信办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全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助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五)打造“法律+技术”办案模式,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建立网络领域技术专家辅助办案机制,从中科院、工信部、国家信息中心等单位聘请各类技术专家57名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随案会诊”。市检察院发布涉“抡博”类非法侵入、网络“推广引流”、提供封装APP、制作“外挂”程序等网络犯罪领域参考性案例5件,组织开展“涉区块链与虚拟货币案件的大数据穿透审查”等系列业务培训,为办理技术类网络犯罪案件提供有效指引。东城区检察院将检察技术部门电子数据鉴定专家编入网络检察办案团队,实现检察技术同步辅助审查。海淀区检察院打造“检察官+数据审查员”办案模式,破解网络犯罪案件取证难、证据利用难的“两难”局面。北京铁检院组建“网络检察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网络检察研究基地”,围绕人工智能发展的司法应对、网络暴力治理等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六)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构筑网络法治宣传矩阵
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网络空间溯源治理,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首都网络安全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打造普法品牌等方式,提升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市检察院连续两年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闻发布会并发布17个典型案例,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共同打造“智慧司法与检察实务”特色示范课,派员参加“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并作主题发言,为推动网络空间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市检三分院创立“三分说网”品牌,市检四分院创立“四分网事”品牌,大兴区检察院创立“兴检网事”品牌,顺义区检察院创立“云清朗·网络检察”品牌,依托品牌开展网络普法活动。东城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海淀区检察院发布网络检察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总结网络犯罪检察工作成效,全方位、多层次营造网络领域普法工作立体格局。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强化打击网络犯罪,坚决遏制网络犯罪滋生蔓延
提高对网络犯罪全链条打击的纵深度,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对网络犯罪前沿问题的研究,针对犯罪手段持续变化带来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及政策把握等问题,通过发布类案指引、座谈交流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和宣传,筑牢网络安全社会防线,展示打击治理网络犯罪的北京经验。
(二)聚焦网络领域高频问题,推进网络协同治理走深走实
针对互联网重点领域、行业,开展“小专项”靶向监督,依法压实网络平台经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数据处理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积极稳妥探索网络治理新领域公益诉讼的检察实践。围绕检察办案发现的网络治理突出问题,凝聚多方力量,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三)深入贯彻数字检察战略,释放网络检察办公室优势效能
推进网络检察专业化建设,提升网络领域技术性辅助、穿透式审查、实质性监督能力。因地制宜探索多元化技术辅助办案模式,以“科技证据”破解证明难题。积极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注重“四大检察”协调发力,抓好数字检察“关键变量”,实现网络检察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
(四)搭建集智创新平台,加强网络检察智库建设
借助首都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发挥网络检察专家、骨干人才的引领作用,聚合新业态领域专家人才,深化新型网络犯罪问题研究。深化与网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沟通交流,加强对网络犯罪整体态势和深层次问题的研判把握,提升网络空间治理的前瞻性和开创性。
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履行首都职责使命要求,积极探索具有首都特色的网络检察工作模式,以检察自觉维护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以综合履职助力网络生态建设,以数字赋能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更好服务和保障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市院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
(总第32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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