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盟发生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事件后,欧盟立法者旨在保护记者免受成员国间谍软件的攻击。
除了促进所有权透明度和编辑独立性的措施,周五提出的欧洲媒体自由法案(EMFA)将引入“针对媒体、记者及其家人使用间谍软件的强有力保障措施” 该条例的第4条——一项欧盟文书,具有直接效力,无需成员国在其本国立法中反映出来——提出了一项全面禁止成员国试图: 以拒绝披露信息来源为由,拘留、批准、拦截、监视、搜查和扣押或检查媒体服务提供者或(如果适用)其家庭成员、雇员或家庭成员或其公司和私人场所,除非出于公共利益的压倒一切的需要。
它还明确禁止任何企图: 在媒体服务提供商或其家庭成员(如果适用)或其员工或其家庭成员使用的任何设备或机器中部署间谍软件,除非基于国家安全的理由,部署间谍软件是合理的。
然而,这些提议对欧盟来说是新颖的。在媒体监管和影响安全的法律方面,欧盟通常将成员国的主权置于次要位置,这两方面通常被认为是每个国家的主权问题。
这些提议可能仍然会遭到政府的抵制——在欧洲理事会中有代表——他们认为这些提议违背了他们的利益。
欧盟委员会负责价值观和透明度的副主席瓦拉·茹瓦在宣布EMFA时表示:“过去几年,我们已经看到媒体面临各种形式的压力。现在是采取行动的时候了。
我们需要建立明确的原则:任何记者都不应该因为他们的工作而被监视;任何公共媒体都不应成为宣传渠道。”茹瓦洛夫承认,这些提议将会遭到一些成员国的抵制。
近年来,欧盟各地出现了多起记者在似乎带有政治色彩的情况下遭到黑客攻击的事件。
其中许多是由多伦多大学跨学科公民实验室发现的,包括匈牙利、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和希腊的案例。
路透社在4月份报道称,欧盟委员会本身的高级官员也成为了四面楚歌的以色列供应商NSO集团提供的间谍软件的目标,该公司去年11月受到美国的制裁,部分原因是被用来针对记者。该公司否认官员可能是其工具的目标。
公民实验室的高级研究员约翰·斯科特-雷顿告诉《纪录报》,对媒体的监视是对民主的威胁。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已经看到针对欧洲记者的攻击使用了复杂的间谍软件和其他数字技术。这只是媒体今天面临的威胁的一部分。
无论在哪里,我们都能发现针对记者的数字威胁、监控和黑客攻击,看到这些威胁在欧洲不断增长,令人深感不安。
媒体团体的一份联合声明对欧洲媒体自由法案(EMFA)表示欢迎,但他们警告说,应扩大和加强包括禁止监视记者在内的措施。
伦敦经济学院高级讲师达米安·坦比尼在对提案的分析中称,EMFA是“欧盟媒体政策的一个重大转变,是整个欧盟民主的一剂强心针”。
但预计未来将有“艰苦的战斗”,因为“改革扩展了欧盟的法律权限,因为它们削弱了对媒体的威权控制。”
拟议条例包括防止政治干预编辑决定和防止监视的保障措施。它关注公共服务媒体的独立性和稳定的资金来源,以及媒体所有权和国家广告分配的透明度。《欧洲媒体自由法》将确保公共和私人媒体能够更轻松地在欧盟内部市场跨境运营,而不会受到过度压力并考虑到媒体空间的数字化转型。保护编辑独立性——该条例将要求成员国尊重媒体服务提供商的有效编辑自由,并加强对新闻来源的保护。此外,媒体服务提供商必须通过公开披露此类信息来确保所有权的透明度,并采取措施确保个人编辑决定的独立性。不得对媒体使用间谍软件——《媒体自由法》包括针对媒体、记者及其家人使用间谍软件的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独立的公共服务媒体——如果存在公共服务媒体,其提供的资金应充足且稳定,以确保编辑独立。公共服务媒体的负责人和理事会必须以透明、公开和非歧视的方式任命。公共服务媒体提供者应当根据其公共服务使命,公正地提供多种信息和意见。媒体多元化测试——《媒体自由法》要求成员国评估媒体市场集中度对媒体多元化和编辑独立性的影响。它还要求会员国采取的任何可能影响媒体的立法、监管或行政措施都应有正当理由和相称。透明的国家广告——《媒体自由法》将对国家广告分配给媒体制定新的要求,使其透明且无歧视。该法案还将提高受众测量系统的透明度和客观性,这会对媒体广告收入产生影响,尤其是在线广告收入。在线媒体内容保护——建立在《数字服务法》的基础上,《媒体自由法》包括防止不正当删除根据专业标准制作的媒体内容的保障措施。在不涉及虚假信息等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超大型网络平台有意下架某些被认为违反平台政策的合法媒体内容,必须在下架生效前告知媒体服务提供者原因。媒体服务提供商提出的任何投诉都必须由这些平台优先处理。自定义媒体报价的新用户权利——《媒体自由法》将引入在设备和界面(例如联网电视)上自定义媒体报价的权利,使用户能够更改默认设置以反映自己的偏好。该提案附有一项建议,其中列出了从该部门收集的一些自愿最佳实践,旨在促进编辑独立性和更高的所有权透明度。该建议书为媒体公司提供了一个自愿措施工具箱,供媒体公司考虑,例如独立创作编辑内容的条件,通过授权记者参与媒体机构运作的关键决策,以及确保新闻长期稳定性的战略内容制作。委员会提议成立一个新的独立的欧洲媒体服务委员会,由国家媒体当局组成。委员会将促进欧盟媒体法律框架的有效和一致应用,特别是通过协助委员会准备媒体监管事项的指导方针。它还将能够就影响媒体市场和媒体市场集中度的国家措施和决定发表意见。委员会还将协调有关对公共安全构成风险的非欧盟媒体的国家监管措施,以确保这些媒体不会规避欧盟的适用规则。董事会还将组织大型在线平台和媒体部门之间的结构化对话,以促进对各种媒体产品的访问,并监督平台对自我监管举措的遵守情况,例如欧盟虚假信息行为守则。建立内部市场媒体服务共同框架的法规提案(欧洲媒体自由法).pdf中文版 https://kaishi.lanzouv.com/iJg5y0bxripa英文版 https://kaishi.lanzouv.com/iTzLU0bxriqb推荐 - 欧洲媒体自由法案.pdf
中文版 https://kaishi.lanzouv.com/iz3Z00bxrirc英文版 https://kaishi.lanzouv.com/iTzLU0bxri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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