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亲自为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重要训词,多次深入公安基层单位视察指导,亲切会见慰问公安民警,就新时代公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引领新时代公安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群众安全感由2012年的87.55%上升至2021年的98.62%,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强化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忠诚警魂进一步铸牢。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制定出台《公安部党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持续强化忠诚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自觉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命令、服从党中央指挥。理论武装更加自觉。紧密结合全党集中性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重中之重,发挥各级公安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共举办各类政治轮训班7.5万期、累计培训602万人次,打牢全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政治纪律更加严明。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同一切违背和损害“两个维护”的言行作斗争,坚决彻底肃清周永康等人和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及时发现、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两面派。执行落实更加有力。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督促检查、问责问效等制度机制,强化政治巡视巡察,探索开展政治督察,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强化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政治安全防线更加坚固。始终把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统筹境内境外、网上网下,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斗争,有力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聚焦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保持高度敏感敏锐,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类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丹心守卫红色江山。聚焦反恐防恐。推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反恐怖防范标准体系,坚持凡“恐”必打、露头就打,持续开展严打暴恐活动、网络暴恐音视频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反恐国际合作,打好反恐防恐“组合拳”,全国连续5年多未发生暴恐案事件。聚焦确保重点地区安全。牢记“首都稳、全国稳”,以系列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为牵引,持续排查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创新完善社会面管控整治机制措施,坚决保卫祖国“心脏”;坚定支持香港警队、澳门警队等纪律部队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基本法、香港国安法等法律有效实施,助力香港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澳门保持和谐稳定,护航“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聚焦维护网络安全。牢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开展“净网”等专项行动,深入打击治理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严防严打网络渗透攻击窃密活动,健全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措施,全力营造安全清朗网络空间。
强化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社会大局保持持续稳定。始终坚持稳字当头,紧盯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努力做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治理措施、多元化解机制,有效防范矛盾累积发酵;持续开展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减存量、控增量成效显著。稳妥应对重点领域风险。紧盯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协同行政主管、行业监管等部门,细化完善监测预警、研判评估、稳控处置等措施;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犯罪,全力追赃挽损,严防风险外溢传导。扎实做好重大安保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万无一失、一失万无”标准和“细致、精致、极致”作风,创新完善重大活动安保模式,圆满完成一系列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实现了安全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抓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完善与卫健、交通、海关等部门联动机制,动态调整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强化陆路水路口岸管控,积极配合做好人员管控、秩序维护等工作,助力打赢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强化为民宗旨、深化平安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高。聚焦人民群众对平安品质的更高期待,严格落实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有效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到安全触手可及、就在身边。攥紧“打”的拳头。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打方针,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多发高发态势,2021年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立案数比2012年下降64.4%,我国长期处于全球命案发案率最低国家行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万个,破获刑事案件24.6万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为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着力破解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难题,创新完善专题研究、专门队伍、专案攻坚、专业技术和抓好内部合力、促成外部合力的“四专两合力”理念及配套机制措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2.7万起,发案数自2021年6月起同比保持连续下降;集中打击治理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摧毁一批跨境网络赌博平台,有效遏制境外吸赌招赌势头。织密“防”的网络。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快速反应等警务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部位、时段巡防巡控,全国建成2.1万个街面警务站,日均投入约50万警力开展巡逻,2021年全国“两抢”案件、盗窃案件立案数比2012年分别下降96.1%、62.6%;加强道路交通和铁路、民航、港航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公共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强化“治”的合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公安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强化力量统筹、部门协同,涌现出“朝阳群众”“沈阳义勇”“杭州义警”“厦门百姓”等一大批品牌,有力铸就专群结合、共保平安的铜墙铁壁。
强化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公安改革实现系统性重塑和整体性变革。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改革强警战略,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重大突破,推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公安现役部队和国家移民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公安历史上规模最大、涉及30万官兵的改制转隶;深化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了领导指挥关系;按照“党委领导、部级抓总、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思路,全面完成公安部机关机构改革任务,稳妥推进市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构建自上而下高效率组织体系;推进公安队伍管理改革,全面落实人民警察职级序列、招录培养、职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大力推进“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和市县公安机关扁平化、实战化、合成化运行机制改革,推行派出所“两队一室”、“一村(格)一警”等机制模式,全国已设立社区(驻村)警务室19.5万个,配备社区民警22.3万人,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建立健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警务协作机制,不断深化国际执法合作机制,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推进行政管理服务创新。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因时因势连续推出系列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开具户籍类证明和5个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提前完成1亿人进城落户目标;全面实施申领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全国通办”,累计为非户籍地人员签发出入境证件2800余万本次;将公安机关12项涉企经营许可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驾驶证“全国通考”、机动车“全国通检”等78项交管便利措施全面落地;完成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2.0建设,越来越多的公安政务服务可全程网办,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零跑腿”。推进智慧警务建设。坚持科技兴警,聚焦实战应用,全面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基本形成全国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极大提升了警务运行效能和核心战斗力。
强化法治思维、突出规范执法,法治公安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完善公安法规制度体系。积极配合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危险驾驶罪、袭警罪等入刑,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一系列执法指导意见;修订完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出台现场执法活动、治安管理处罚裁量等具体指导意见,为一线执法提供精准指导、有力支撑;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机制,保障执法决策和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涉案财物管理、“阳光警务”等改革,完善案件评查、执法责任追究、常态化责任倒查等机制,在派出所等基层单位推行法制员制度,持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特别是大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国市县两级已建成2994个,计划完成率达到97.4%,实现一站式办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完善执法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等载体形式,举办各类警务技战术训练班、专业培训班等30余万期,组织各类对抗性比武竞赛和实战演练25万余场次,实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全国约190万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6万民警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全警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显著提升。
强化党建引领、狠抓从严治警,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稳步推进。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要求,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着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始终坚持党建带队建。构建部省市县四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体系,健全责任清单、述职评议、党建督察等制度,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组织开展“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等主题宣传活动和“公安楷模”“最美基层民警”等评选表彰活动,推树“七一勋章”获得者崔道植、“时代楷模”潘东升等先进典型,全国公安机关共有240余万人次、24万余个集体被记功嘉奖,弘扬了主旋律、激发了正能量。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制定修订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优秀年轻干部双向交流锻炼实施办法等,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党风廉政意见“双签字”、任前公示等制度,选好配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异地交流任职比例分别上升至96.8%、99.3%、98.2%。始终保持“严”的氛围、“惩”的力度。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抓在小处,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出台并严格落实一系列新的铁规禁令,构建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引导全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特别是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清除一批害群之马、整治一批顽瘴痼疾、出台一批制度规定,队伍风气面貌焕然一新。始终怀着深厚的感情带队伍。公安队伍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有3700余名民警因公牺牲,5万余名民警因公负伤。牢记党中央关心厚爱,推动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确定中国人民警察警歌、修订人民警察誓词,不断健全人民警察标识体系、荣誉制度,增强民警职业归属感、荣誉感;推动出台《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等制度规范,专门印发爱警暖警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解决民警家庭就医、就业、就学等实际困难,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变革性实践,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公安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这就是:必须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做好保民安、护民利、惠民生、聚民力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持公平正义价值取向,持续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积极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为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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