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发〔2023〕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长足进步,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普惠金融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为构建高水平普惠金融体系,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普惠金融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普惠金融发展的方向,自觉担当惠民利民的责任和使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金融服务获得感。
——坚持政策引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资源倾斜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完善基础设施、制度规则和基层治理,推进普惠金融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遵循金融规律,积极稳妥探索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持续深化改革,破除机制障碍,强化科技赋能。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着力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倡导负责任金融理念,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
未来五年,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可得性实现新提升,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得到新改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新成效,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
——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银行业持续巩固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保险服务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基础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可得性持续提高,信贷产品体系更加丰富,授信户数大幅增长,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基本构建。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高,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能力不断增强。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金融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力度持续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金融服务不断深化。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应贷尽贷,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知识普及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选择适配金融产品的能力和风险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的易用性、安全性、适老性持续提升,“数字鸿沟”问题进一步缓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加完善,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机构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机制不断完善。数字平台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和防控。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有力遏制。金融稳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普惠金融基础平台的包容性和透明度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建成。配套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诚信履约的信用环境基本形成,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逐步优化。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基本健全。
二、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
(四)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建立完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专业化机制,加大对专精特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制造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强化对流通领域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规范发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等业务。拓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鼓励开展贸易融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
(五)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做好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信贷投放和保险保障力度,助力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加强对乡村产业发展、文化繁荣、生态保护、城乡融合等领域的金融支持。提高对农户、返乡入乡群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农业转移人口等新市民的金融需求,持续增加首贷户。加大对粮食生产各个环节、各类主体的金融保障力度。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渠道,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抵押贷款。积极探索开展禽畜活体、养殖圈舍、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重点支持县域优势特色产业。
(六)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改革完善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社会事业补短板。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升贷款便利度。推动妇女创业贷款扩面增量。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丰富大学生助学、创业等金融产品。完善适老、友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产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发展。鼓励信托公司开发养老领域信托产品。注重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人工服务、远程服务、上门服务,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提高特殊群体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积极围绕适老化、无障碍金融服务以及生僻字处理等制定实施金融标准。
(七)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引导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农户技术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等生产经营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支持。探索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农业散煤治理等绿色生产,支持低碳农房建设及改造、清洁炊具和卫浴、新能源交通工具、清洁取暖改造等农村绿色消费,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推动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丰富绿色保险服务体系。
三、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八)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坚守定位、良性竞争。推动各类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进一步做深做实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和乡村振兴的考核激励、资源倾斜等内部机制,完善分支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机制。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坚持服务当地定位、聚焦支农支小,完善专业化的普惠金融经营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政策性、开发性银行普惠金融领域转贷款业务模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探索合作银行风险共担机制,立足职能定位稳妥开展小微企业等直贷业务。
(九)发挥其他各类机构补充作用。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灵活、便捷、小额、分散的优势,突出消费金融公司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功能,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支农支小业务规模,规范收费,降低门槛。支持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助力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盘活设备资产,推动实现创新升级。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更好服务普惠金融重点领域。
四、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
(十)建设农业保险高质量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落实中央财政奖补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发展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电子化试点,优化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制度,进一步提高承保理赔服务效率。发挥农业保险在防灾减灾、灾后理赔中的作用。
(十一)发挥普惠型人身保险保障民生作用。积极发展面向老年人、农民、新市民、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等群体的普惠型人身保险业务,扩大覆盖面。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鼓励发展面向县域居民的健康险业务,扩大县域地区覆盖范围,拓展保障内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发展面向农户的意外险、定期寿险业务,提高农户抵御风险能力。
(十二)支持保险服务多样化养老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有效对接企业(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参加人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的长期领取需求。探索开发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收益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五、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
(十三)拓宽经营主体直接融资渠道。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差异化制度安排,适应各发展阶段、各类型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新三板融资机制和并购重组机制,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效能。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试点,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完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机制,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投农业。发挥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小微企业支持。鼓励企业发行创新创业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优化小微企业和“三农”、科技创新等领域公司债发行和资金流向监测机制,切实降低融资成本。
(十四)丰富资本市场服务涉农主体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并购重组。对脱贫地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延续适用首发上市优惠政策,探索支持政策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相衔接。优化“保险+期货”,支持农产品期货期权产品开发,更好满足涉农经营主体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需求。
(十五)满足居民多元化资产管理需求。丰富基金产品类型,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资产管理需求特别是权益投资需求。构建类别齐全、策略丰富、层次清晰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体系,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建设公募基金账户份额信息统一查询平台,便利投资者集中查询基金投资信息。
六、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十六)提升普惠金融科技水平。强化科技赋能普惠金融,支持金融机构深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优化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提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涉农主体等金融服务可得性和质量。推动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增强线上承保理赔能力,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经营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稳妥有序探索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块链建设试点,提升服务效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十七)打造健康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支持金融机构依托数字化渠道对接线上场景,紧贴小微企业和“三农”、民生等领域提供高质量普惠金融服务。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与小微企业、核心企业、物流仓储等供应链各方规范开展信息协同,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普惠金融重点群体效率。鼓励将数字政务、智慧政务与数字普惠金融有机结合,促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服务更加便利,同时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现金使用。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有效发挥数字普惠金融领域行业自律作用。
(十八)健全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将数字普惠金融全面纳入监管,坚持数字化业务发展在审慎监管前提下进行。规范基础金融服务平台发展,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提升数字普惠金融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机制。严肃查处非法处理公民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发挥金融科技监管试点机制作用,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法院和金融法院建设,为普惠金融领域纠纷化解提供司法保障。
七、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十九)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强化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风险监测。以省为单位制定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以转变省联社职责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加大力度处置不良资产,推动不良贷款处置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严格限制和规范中小银行跨区域经营行为。压实金融机构及其股东主体责任,压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等各方责任。构建高风险机构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探索分级分类处置模式,有效发挥存款保险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用。
(二十)完善中小银行治理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构建符合中小银行实际、简明实用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审慎合规经营、严格资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股权管理,加强穿透审查,严肃查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约束大股东行为,严禁违规关联交易。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高管遴选机制,以公开透明和市场化方式选聘中小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提升高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健全中小银行违法违规的市场惩戒机制。压实村镇银行主发起行责任,提高持股比例,强化履职意愿,做好支持、服务和监督,建立主发起行主导的职责清晰的治理结构。完善涉及中小银行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机制。
(二十一)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肃查处非法金融业务。严厉打击以普惠金融名义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健全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早防早治、精准处置能力。强化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处置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防打结合、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系统治理格局。
八、强化金融素养提升和消费者保护
(二十二)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金融能力。健全金融知识普及多部门协作机制,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稳步建设金融教育基地、投资者教育基地,推进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全生命周期财务管理理念,培育消费者、投资者选择适当金融产品的能力。组织面向农户、新市民、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低收入人口、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培训,提升数字金融产品使用能力,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培育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提倡正确评估和承担自身风险。
(二十三)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督促金融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流程管控,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探索金融产品销售适当性规制建设,研究制定金融机构销售行为可回溯监管制度。畅通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开展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和评价工作,加大监管披露和通报力度,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合作机制建设。加强金融广告治理,强化行业自律。
九、提升普惠金融法治水平
(二十四)完善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等法律,推动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普惠金融战略导向和监管职责。加快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立法,健全数字普惠金融等新业态经营和监管法规,积极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法治建设。
(二十五)加快补齐规则和监管短板。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制。探索拓展更加便捷处置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不良资产的司法路径。建立健全普惠金融领域新业态、新产品的监管体系和规则。加快补齐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短板。对尚未出台制度的领域,依据立法精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施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十、加强政策引导和治理协同
(二十六)优化普惠金融政策体系。发挥货币信贷政策、财税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等激励约束作用。根据经济周期、宏观环境动态调整政策,区分短期激励和长效机制,完善短期政策平稳退出机制和长期政策评估反馈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推动各类政策考核标准互认互用。
(二十七)强化货币政策引领。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宏观审慎评估等政策工具,引导扩大普惠金融业务覆盖面。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畅通利率传导机制,更好发挥对普惠金融的支持促进作用。
(二十八)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定期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和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结果运用。优化普惠金融监管考核指标和贷款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等监管制度,健全差异化监管激励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
(二十九)用好财税政策支持工具。优化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工具,提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能,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落实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制度,提高普惠金融领域不良贷款处置效率。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普惠金融重点群体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十)积极参与普惠金融全球治理。推进普惠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深化与二十国集团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世界银行、普惠金融联盟、国际金融消费者保护组织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国际证监会组织等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普惠金融监管合作。积极与其他国家、地区开展普惠金融合作,加强国际经验互鉴。深度参与、积极推动普惠金融相关国际规则制定。
十一、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三十一)健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制度的顶层设计,依法依规健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对接机制以及相关标准,确保数据安全。推广“信易贷”模式,有效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建立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群体相关信息共享。深化“银税互动”和“银商合作”,提高信息共享效率。依法依规拓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采集范围。更好发挥地方征信平台作用,完善市场化运营模式,扩大区域内金融机构及普惠金融重点群体信息服务覆盖范围。
(三十二)强化农村支付环境和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持续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巩固规范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动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普及应用,引导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乡村下沉。畅通基层党政组织、社会组织参与信用环境建设途径,结合乡村治理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农户信用档案覆盖面和应用场景。加快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约束制度,加强信用教育,优化信用生态环境。
(三十三)优化普惠金融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机制,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强化支农支小正向激励。切实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地方政府性再担保机构作用,推动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稳步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完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三十四)加快推进融资登记基础平台建设。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扩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建设应用。优化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功能,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流转体系。提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农村产权流转、抵押、登记体制机制建设。继续推动不动产登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服务网点,提供融资、转贷、续贷、展期和申请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
十二、加强组织保障
(三十五)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制度体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有效落实到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各级党组织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金融腐败,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
(三十六)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探索开展以区域、机构等为对象的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评估。完善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融资状况相关调查制度。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监测评估。加大区域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考核力度。
(三十七)推进试点示范。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各地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试点示范。在全面评估效果基础上,积极稳妥推广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银税互动”等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区域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成熟经验,不断探索形成新经验并推动落地见效。
(三十八)加强组织协调。优化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数据局、国家林草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等31个单位参加,根据职责分工落实本意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普惠金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中央与地方联动,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
2023年9月25日
2关于印发《上海区块链关键技术攻关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沪科〔2023〕292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区块链关键技术攻关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推进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上海区块链关键技术攻关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区块链技术迅速发展,正在深刻改变生产关系,重构社会信用体系,成为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推动数字信任基础设施的构建。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为扎实有序推进本市区块链领域关键技术突破,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区块链领域创新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抢抓数字信任基础设施和Web3.0发展战略机遇,坚持系统布局、体系推进、市场驱动、场景牵引,统筹发展与安全,以适度超前探索建立新一代开放许可链技术体系为主线,以区块链新型体系架构、资源调度与管控、信任增强为主攻方向,以自主创新与开放协同为推进路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组织本市骨干型企业、高水平科研型高校和研究机构等开展有组织科研,强化产学研协同攻关,为市级区块链基础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政务、跨境贸易、供应链、金融、元宇宙、数据要素流通等关键领域打造超级节点提供技术支撑。
到2025年,在区块链体系安全、密码算法等基础理论以及区块链专用处理器、智能合约、跨链、新型存储、隐私计算、监管等技术领域,加快实现创新突破,形成可支撑Web3.0创新应用发展、可管可控、开源开放的新一代开放许可链技术体系与标准规范,为构建数字经济可信安全技术底座、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一代区块链创新生态奠定基础。
二、主攻方向
行动方案聚焦新型体系架构、资源调度与管控、信任增强三大主攻方向开展有组织攻关,推进区块链系统性能增强、开发运行环境优化、服务支撑能力提升,支撑新一代开放许可链技术体系构建。
(一)主攻方向一:新型体系架构
支持区块链体系安全的前沿理论研究。重点在基础软硬件技术领域,研发支持交易处理加速、密钥安全、密态计算的安全计算芯片、专用加速芯片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攻关广域网高鲁棒传输技术,设计面向大规模应用的高性能路由算法,实现广域网高性能、高稳定性、低延时通信,增强业务网络的通用承载能力;研究形成激励相容的经济模型,支撑区块链生态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系统的稳定运行,实现原创性理论模型的突破。设计体系安全、开放、高效、可扩展、监管友好的新型区块链系统架构,构建支撑大规模应用的开放许可链网,在国际电信联盟(ITU)、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等主流国际标准中实现自主技术的实质性占位。
(二)主攻方向二:资源调度与管控
重点在资源调度领域,研发异构区块链底层系统资源通用抽象模型以及存储访问、隐私保护、权限管理、合约升级、调试环境等通用中间件,实现区块链应用的模块化设计和低代码开发,加速区块链应用生态繁荣发展。在安全监管领域,开展链上行为分析、内容管控等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区块链信息的高效分析、实时监测和有效管控,形成链上违规内容检测和管控的闭环机制,相关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区块链风险预警和行为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攻方向三:信任增强
重点攻关隐私计算技术,研发新型协议,突破隐私计算通讯效率瓶颈,降低隐私计算开销,实现抗量子的可证明安全。推进多方安全计算与可信执行环境等技术交叉融合,开发国际先进的多技术路线融合解决方案,为区块链提供隐私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块链在数据流通、数字资产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支撑能力,推动相关跨境应用试点。
三、重点任务
(一)基础软硬件技术突破
面向区块链系统安全高速的交易处理、广域网大规模部署的发展需求,重点攻关安全计算芯片、广域网高鲁棒传输等关键技术,推动虚拟机与执行引擎、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后量子密码等理论与技术创新,促进区块链基础软硬件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1.安全计算芯片。研发支持区块链智能合约、交易处理以及全同态等算法硬件加速的异构融合计算芯片,研究区块链应用下的密态计算、密钥托管等标准,推动区块链数据隐私保护标准与链下安全计算规范以及全同态、零知识证明等核心算子硬件加速芯片方案的落地应用。到2025年,加密芯片对称加解密支持不低于100千兆比特每秒(100Gbps);非对称密码签名不低于30万次每秒,验签不低于10万次每秒;全同态基础密文计算(如同态密文加法、同态密文乘法)与现有国际最高水平的开源同态加密算法库相比加速百倍以上。
2.广域网高鲁棒传输。针对大规模区块链节点、多方数据协作节点通信效率低、稳定性差,且难以支撑工业级生产应用的问题,推进广域低延迟通信骨干网技术研究,研发高性能、高可靠、可运维、可升级、兼容现有对等网络(P2P)系统的应用层消息路由网络,定义去中心化应用路由消息传输协议,结合传输协议优化、节点路由表和多路路由,实现高性能通信。到2025年,在城域网部署条件下,区块链消息传输端到端时延小于500毫秒;在5000个节点全球部署环境下,95%以上的区块链消息在15秒内传播至95%的节点。
3.虚拟机与执行引擎。面向虚拟机计算性能提升、多编程语言支持等方面的需求,研究单虚拟机合约高性能执行技术与即时编译技术,并形成开发工具。到2025年,区块链虚拟机具备即时编译能力,计算性能不低于1000万指令/秒,支持主流编程语言,支持独立于链平台的模拟执行、调试及性能采样等功能。
4.零知识证明。面向提升零知识证明效率和易用性的需求,结合业界已有的零知识以太坊虚拟机(zk-EVM)等技术,通过设计新型协议、针对高级语言的高效编译工具,提升通用零知识证明协议的性能。到2025年,零知识证明算法证明生成效率较国际同类协议(Plonk等)提升2倍。
5.同态加密。面向提升同态加密算法效率和功能的需求,研究同态计算结果的高效可验证技术,并结合硬件加速,突破计算性能瓶颈。到2025年,结合硬件加速,针对特定应用场景,全同态密文计算开销减少至明文计算2个数量级以内。
6.后量子密码。研究区块链底层算法从经典密码向后量子密码的平稳过渡方案。到2025年,完成后量子密码签名算法设计,基于格的后量子数字签名算法的签名和公钥尺寸相较于Dilithium等算法标准缩小10%,签名时间缩短10-20%;基于哈希的后量子签名算法的签名尺寸和签名时间相较于SPHINCS+等算法标准缩短8-10%。面向量子计算机对密钥管理系统的威胁,设计量子安全的分布式密钥管理系统。形成区块链中现有公钥密码技术向后量子密码技术安全迁移的解决方案。
(二)体系架构技术创新
面向区块链体系架构创新与体系安全要求,重点攻关多链组网架构、治理与经济模型等关键技术,推动扩展分片、安全合约语言、编译器和工具、链数据存储、分布式可验证存储、密态数据库、共识机制等技术创新,促进新一代开放许可链技术体系构建。
1.多链组网架构。研究区块提案-构建分离、数据-执行层共识解耦、模块化可插拔共识、多链协同与自适应组网等关键技术,实现不同区块链网络之间的数据和资产互操作,形成开放、高效、可扩展、监管友好的多区块链系统架构,推进相关规范与标准研究,构建可支撑大规模应用的开放许可链网。到2025年,形成多链组网协议以及统一的多共识层网络框架,构建开放许可链网,支持子网快速接入。
2.治理与经济模型。研究基于博弈论的高效治理、经济激励、作恶发现、自动惩罚、自适应拍卖等关键技术,形成激励相容的经济模型,支撑区块链生态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系统的稳定运行。到2025年,形成高效的治理工具集,包含社区构建、提案发起、治理投票、提案确认等功能,设计应用5种以上的标准治理方案,提高治理效率和多样性。
3.扩展分片。面向区块链系统支持扩展分片的需求,研究自适应的动态分片策略、跨片交易验证、动态组网、交易分片的数据模型、网络分片协议等技术,实现高性能的链上扩容,支持动态、混合、可扩展的组网级联模式,形成大规模组网能力,提高数据存储效率和访问性能。到2025年,分片数量不低于100个,数据处理能力随分片数量线性扩展,并保证数据在分片传输、处理、存储等环节的安全性。
4.安全合约语言。研究区块链智能合约虚拟机环境的编程语言设计理论体系。到2025年,设计形成一套安全、高效的新型智能合约语言并完成原型验证。
5.编译器和工具。开发智能合约编辑、合约编译、开发环境、合约部署、合约调试等智能合约工具,推进智能合约开发者社区建设。到2025年,形成一套完备的智能合约开发、部署、调试工具,提升区块链智能合约开发效率,降低部署成本。
6.链数据存储。研究链存储存储结构、数据同步机制等关键技术,提升链数据存储容量上限,提高链数据存储和查询效率及扩展性。到2025年,实现单节点存储容量达到拍字节(PB)级,单个区块大小达到吉字节(GB)级,单笔交易大小达到100兆字节(MB)级,支持每秒不低于十万笔的交易处理。
7.分布式可验证存储。研究数据可靠性和一致性检测、高效数据索引、动态存储调度、分布式存储激励机制等分布式可验证存储关键技术。到2025年,实现支持不少于1000个节点组网的大规模分布式可验证存储系统,支持存储规模随节点数量线性扩展,链上智能合约对分布式存储数据的读写能力达到每秒2万条以上。
8.密态数据库。面向区块链系统数据安全的需求,研究高效加密算法、数据库访问控制、密文数据检索计算等技术,提高数据的多维度安全保护和访问效率。到2025年,密态数据库支持灵活的策略设置和用户访问权限管理,支持拍字节(PB)级别的数据存储和处理。
9.共识机制。研究共识容错、节点动态变更、节点签名、通讯拓扑、并行处理、流水线处理、容错恢复、可验证随机数等技术,构建高效、安全、抗量子攻击的共识算法,解决区块共识性能随着节点数量增加而下降的难题。到2025年,基于标准密码假设,设计形成新型高性能共识机制,可保证在不超过1/3节点被攻击控制条件下的一致性和可用性,且共识决策达到100%的最终性,在1000个广域网节点组成的区块链网络中实现10兆比特每秒(10Mbps)以上的吞吐率。
(三)资源调度技术攻关
面向区块链底层系统支撑应用生态发展的需求,重点攻关区块链系统抽象模型与中间件等关键技术,推动资源调度、跨链互操作、可信数据上链等技术创新,促进结构化、可扩展性强、可靠性高的区块链资源调度平台构建。
1.抽象模型与中间件。研究区块链底层系统资源通用抽象模型理论,研发存储访问、隐私防护、权限管理、合约升级、调试环境等通用中间件,完善区块链系统应用接口、链上域名解析等标准规范。到2025年,研发不少于10种区块链基础组件和开发工具,适配不少于5种异构底层区块链系统,实现区块链应用的模块化设计和低代码开发。
2.资源调度。面向区块链应用快速适配、异构系统资源便捷调用的需求,研究异构区块链系统适配与封装、底层链计算/存储资源的动态管理调度、链上资源定位解析、跨链协同调度等关键技术,建立跨区块链系统的协作与资源调度机制。到2025年,适配不少于5种异构底层区块链系统与存储系统,实现区块链应用对底层系统资源的高效调用,并支持区块链应用的可迁移部署。
3.跨链互操作。面向不同区块链系统间信息共享、协作互通的需求,研究跨链安全模型、跨链通信与互操作协议、基于可信执行环境的跨链网关、基于密码学方案(包括零知识证明、多方安全计算等)的跨链桥等关键技术。到2025年,实现异构区块链的跨链通信和互操作,支持无需信任假设的链上验证跨链模式,适配不少于5种异构底层区块链系统,跨链合约调用吞吐率不低于10000笔交易每秒(10000TPS)。
4.可信数据上链。面向链上与链下的数据互联互通需求,开展可信物联网终端、分布式预言机、数据可靠性验证模型等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区块链与链外系统、物联网设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到2025年,研发支持多类型终端设备和万级组网规模的物联网设备区块链模组,兆字节(MB)级可信数据上链过程不超过500毫秒(500ms),构建验证准确率不低于90%、验证时间小于1秒的数据可信性评估模型。
(四)安全管控技术研究
面向区块链系统与应用生态安全发展的需求,重点攻关区块链链上行为分析、内容监管等关键技术,推动形式化验证、漏洞挖掘等技术创新,促进区块链管控技术发展。
1.链上行为分析。针对区块链去中心化维护和交易自动化处理的特点,研究链上公开数据采集和索引、交易关联性分析、细粒度地址聚类、真实世界数据标签采集、交易风险分析模型等关键技术,构建链上活动监管分析、区块链应用合规监管框架。到2025年,研发区块链交易审计系统、交易追溯分析系统、风险动态监控预警系统等新型监管工具,支持不少于3种异构的区块链系统,地址标签/交易关联性分析准确率达到99%以上,实时识别不少于10种异常行为。
2.内容管控。针对去中心化区块链系统无前置审核的特点,研究可监管共识与治理架构、链上关键词过滤、图片文字提取等关键技术,实现区块链多模态内容传播的管控。到2025年,研发区块链内容管控系统,实现对内容查阅频次的统计、对敏感内容的识别与屏蔽、对异常地址的行为与资金流向的追踪,支持不少于3种异构的区块链系统,不少于3种模态的数据识别,敏感信息识别率达到99%以上,信息识别吞吐率不低于5万条每秒。
3.形式化验证。面向区块链系统可证明安全性的需求,研究面向密码学代数理论的程序验证、基于密码学假设的编译正确性验证、快速迭代程序的验证机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形式化验证算法库与工具。到2025年,形成轻量级的形式化验证工具,验证代价降低到1:12以下,支持对密码算法库的验证,形成安全、高效的基础算法和组件库。
4.漏洞挖掘。面向区块链应用漏洞快速发现的需求,研究智能合约代码漏洞挖掘和自动化修复等关键技术,研发具备多种漏洞挖掘与修复功能的智能合约安全工具。到2025年,工具支持不少于15种漏洞类型的自动检测和不低于90%的修复率,实现对智能合约应用的自动检测。
(五)信任增强技术突破
围绕数字身份安全和数据资产交易流通技术要求,重点攻关隐私计算等关键技术,推动基于区块链的可信身份、可验证计算等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区块链作为信任基础设施在数据流通、数字资产交易等方面的应用支撑能力,推动相关跨境应用试点。
1.分布式数字身份。面向用户对数字身份安全、隐私保护、互认互通的需求,研究分布式数字身份(DID)模型,研制集数字身份认证、使用与管理的区块链数字身份终端,开发数字身份应用系统,解决跨域身份互认互通难的问题。到2025年,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终端,支持SM4与AES等对称加密算法,支持SM2与ECC-secp256k1、Ed25519等非对称加密算法,支持SM3与SHA256、SHA512等主流哈希密码算法,支持用户友好型多方密钥管理与恢复等功能。完成数字身份应用系统开发,实现分布式数字身份的自主创建与管理,支持千万级用户规模,身份验证时间不超过500毫秒。
2.隐私计算。针对现有隐私计算技术效率和安全性难以适应区块链应用场景需求的问题,研究新型多方安全计算协议,突破通信效率瓶颈,提升计算效率,并实现抗量子的可证明安全。研究可信执行环境的机密计算技术。研究多方安全计算、可信执行环境、联邦学习等技术的交叉融合,形成多技术路线融合的解决方案。到2025年,设计出不少于3种恶意敌手模型下的高效率多方安全计算协议,相比国际/国内同类协议运行效率提升一倍以上;多技术路线融合的隐私计算解决方案在亿级参数规模的神经网络模型训练和推理中实现应用。
3.可验证计算。面向区块链系统和应用高效验证计算结果正确性的需求,开展可验证计算技术研究,提升可验证计算的可靠性、数据一致性和性能。到2025年,提出2种以上可验证计算安全协议,可支持大规模数据秒级计算,在可验证全同态加密、后量子零知识证明、链下扩容、链上区块压缩等方向实现应用。
四、加快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拓展和生态构建,建设技术创新支撑平台,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一代区块链生态集群。
(一)技术创新支撑平台
建设支撑区块链原创技术试验验证的新一代开放许可链试验床,承载区块链技术创新成果的测试验证和产品工程化。鼓励区块链新型研发机构设立成果转化实体,面向跨境航运贸易场景,推动跨境贸易主链建设,面向数字人民币场景,推动数字人民币企业应用。
(二)区块链应用示范
依托本市资源优势及特色,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和一批标杆工程。聚焦政务领域,推动政府公共数据上链,促进政务公共链服务和垂直场景应用的政务区块链平台建设。聚焦跨境贸易领域,引导各产业主体,加快航运贸易数字化平台建设,解决贸易领域“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与国际主流航运贸易平台的数据传递和价值交换,探索开展跨境商品溯源、离岸贸易数据管理、跨境电子发票交换、数字贸易管理等应用示范。鼓励在数据要素流通、供应链、金融、元宇宙等领域开展区块链创新应用示范。
(三)区块链创新生态
鼓励本市企业积极参与区块链开源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区块链标准化能力建设,支持专业机构开展测试认证、安全审计等服务,提升区块链安全可信保障水平。依托本市创新基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为区块链产业发展营造良好融资环境。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块链技术峰会、创新大赛等活动,加快国内外具备潜力的区块链企业、项目、人才团队在上海的落地集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建区块链关键技术攻关工作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立决策咨询机制,联动区块链领域相关专家资源,会同相关协会、学会以及智库等,研究区块链技术发展的重大问题,对区块链技术方向和发展任务提供咨询,为政府决策、行业发展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二)创新科研组织机制
聚焦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推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聚焦基础前研究,探索政府长周期科研支持方式,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或设立科学基金会,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协作融通,加快原创性突破。聚焦重大关键技术、战略产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组织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打造创新联合体,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加强联合攻关,适时培育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加快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推动区块链领域高质量孵化器和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加速本土企业成长和成果转化。
(三)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与成果转化平台
聚焦区块链基础软硬件等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在沪设立区块链新型研发机构,探索以任务为导向的“预算+负面清单”经费支持方式,建立以创新绩效为核心的中长期综合评价机制。支持各区基于本区域的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通过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等方式,推进新型研发机构与成果转化平台的培育和建设,在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立足国际高端和全球视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龙头企业等载体用好外籍人才认定标准、引进渠道和支持措施,集聚一批引领国际科技前沿的区块链理论研究与工程化高端人才。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加大青年区块链人才培养力度,创造多学科交叉、多行业融合的交流平台和发展机会,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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