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共八个部分、30项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2项、主要任务六方面22项、保障措施6项。主要任务即“六提升、五推动、一筑牢”,包括提升设计施工、养护业务、路网服务、政务服务、技术标准、基础支撑的数字化水平,推动智慧建造、智慧养护、智慧出行、智慧治理、标准升级,筑牢数字底座。
《意见》提出构建农村公路数字化综合监管体系。应用建设期资料和相关数据资源,结合日常巡检和路况检测、数字扫描和快速建模等技术,逐步推进农村公路数字化,完善基础设施数据库、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和养护管理数字化系统,构建部省两级农村公路数字化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农村公路“一张图”管理。
构建公路安全应急数字管控体系。利用公路数字模型,完善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数据库动态更新,提升地质灾害易发路段安全预警保障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多元数据汇聚融合,构建“公路综合风险一张图”,强化风险辨识和智能感知能力,逐步实现重要通道灾害事故仿真推演、灾情研判、应急预案、辅助决策智能化。推动应急信息共享。
构建智慧路网监测调度体系。探索路网运行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视觉及区块链、北斗、5G等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建立实时交通流数字模型和重点区域路网信息智能处理系统,为出行规划和路网调度提供精准服务。在优化完善部省站三级监测调度体系的基础上,构建现代公路交通物流保障网络,实现会商调度、快速协同,人享其行、物畅其流,为公众安全出行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要提升公路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推动智慧治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数据库。优化公路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息库,规范信用录入审核机制,推动资质、业绩、信用、人员等信息联动管理,促进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不断提升业务协同能力。
提升“一网通管”监管能力。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和部省两级公路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行为的数字化监管,强化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转包、违法分包等市场分析、自动研判、智能预警能力,推动招投标及监管数字化。构建农民工实名制系统。加快数字治超、非现场执法站点规划部署及联网。
提升“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水平。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框架下强化部省两级公路政务服务联动,完善公路相关许可网上办理流程,推进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不断改进涉企服务和个人服务,及时发布涉企政策。
以数字化推动审批监管制度重塑。以公路行业全链条数字化推动公路建设、养护、运行管理以及服务等流程再造、规则重塑、政策机制完善,促进公路审查、审批、监管制度变革,逐步构建适应数字公路的规则与政策体系。
《意见》提出夯实智慧公路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快构建行业大数据应用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与生态。
建设完善公路基础数据库。依托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部省联动建设,整合公路领域各类既有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依托建设与养护数字化,逐步完善公路基础数据库,支撑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调度指挥、运行监测、政务服务等功能,全面提升公路服务和管理数字化水平。
全面推广公路大数据技术应用。强化公路大数据共建共享、深度融合应用,加快构建与完善相关应用模型和专业算法,发挥数据潜能,强化数据分析、信息提炼、智能深度学习、智慧交互等功能,有力支撑公路数字化转型和产业化升级,壮大公路数字经济。
强化公路数字化安全防护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数据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商用密码等基础技术应用,构建智慧公路安全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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